2017年江蘇宿遷宿城區招聘基層協理員簡章
經區政府同意,現面向全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9名,其中8名民政協理員、11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協理員。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宿城區戶籍、為報考崗位所在鄉鎮及周邊相鄰鄉鎮常住村(居)民,并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四)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 |
單位 |
人數 |
要求 |
崗位 |
單位 |
人數 |
要求 |
|
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協理員 |
洋北鎮 |
1 |
宿城區戶籍且為報考崗位所在鄉鎮及周邊相鄰鄉鎮常住村(居)民 |
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協理員 |
龍河鎮 |
1 |
宿城區戶籍且為報考崗位所在鄉鎮及周邊相鄰鄉鎮常住村(居)民 |
|
羅圩鄉 |
1 |
中揚鎮 |
1 |
|||||
屠園鄉 |
1 |
民政 協理員 |
洋北鎮 |
2 |
||||
埠子鎮 |
1 |
羅圩鄉 |
1 |
|||||
蔡集鎮 |
1 |
屠園鄉 |
1 |
|||||
王官集鎮 |
1 |
埠子鎮 |
1 |
|||||
耿車鎮 |
1 |
幸福街道 |
1 |
|||||
陳集鎮 |
1 |
社會組織 服務中心 |
2 |
宿城區 市區戶籍 |
||||
雙莊鎮 |
1 |
*每名考生限報1個協理員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和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兩寸近期同底彩照4張和《2017年宿城區基層協理員報名表》(見附件)到鄉鎮(街道)人社所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持全部材料到宿城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 (區市民服務中心二樓211、212窗口)報名。
報名時間為:9月11日-13日。
注:報考社會組織服務中心民政協理員的考生,持報名材料直接到區市民服務中心二樓211、212窗口報名。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形式,以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筆試成績將及時在“宿城在線”網站公布(www.sqsc.gov.cn)。
(三)體檢
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入圍人員名單在宿城在線網站公布。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同時須提供個人信用情況、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情況。
(四)公示和聘用審批
體檢結束后,根據筆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在線網上公示7天。
公示結束后,公示合格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公益性崗位就業聘用協議》,聘用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在體檢、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筆試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同一崗位至多遞補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四、待遇與管理使用
基層協理員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參加企業社會保險。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間,對工作不勝任、違規違紀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解除聘用關系。聘用期滿,不再續聘。
五、監督咨詢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80903027、80903006
監督舉報電話:82960820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