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第四批招聘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2017年第四批公開招聘碩士等人員計劃》。
崗位編號 | 部門 | 崗位 | 計劃 人數 |
專業或研究方向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其他要求 | 聯系方式 |
17201051 | 心內科(醫二) | 專技 | 1 | 心血管病相關專業 |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
≤40 周歲 |
醫療崗位 | 022-60363208 聯系人:郭穎婕 |
17201052 | 神經病學研究所 (研二) |
專技 | 1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專業 |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
≤40 周歲 |
科研崗位 | |
17201053 | 康復科(醫) | 專技 | 1 | 康復醫學或神經病 學相關專業 |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
≤40 周歲 |
醫療崗位, 取得執業醫師證 |
|
17201054 | 輸血科 | 專技 | 1 | 臨床醫學或基礎醫學 相關專業 |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
≤40 周歲 |
技術崗位 | |
17201055 | 肺外科 | 專技 | 1 | 胸心外相關專業 |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
≤40 周歲 |
醫療崗位 |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工作人員須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6. 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方案發布七個工作日后開始接受報名,報名時間不得少于5天。報名方式、起止時間及相關說明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請登陸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招聘信息”專欄,進入指定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提交報名材料,每人限報一崗,通過其他方式或在非報名時間報名均無效。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區號 (022) |
報名系統 |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 | 郭穎婕 | 60363208 | zhaopin.tjmugh.com.cn |
報名期間恕不接受紙質應聘材料及來電來訪。
(二)資格初審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主要標準為我院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請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資料真實、準確。
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因資格初審環節工作量較大,凡不符合我院本次公開招聘條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如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之比低于1:3,我院將根據規定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取消的崗位原報名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 筆試
筆試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
筆試大綱、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筆試的考務由天津醫科大學人事處和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醫院將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發布筆試成績,并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參加筆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參加筆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提交材料要求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答辯或技能測試等形式進行,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面試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的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面試考官將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由相關專業專家和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組成。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保留1位小數。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將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規則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2位小數。
若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出現并列排名,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六)體檢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將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額選擇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公開招聘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面向公開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統一安排,費用自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待筆試、面試總成績發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應聘人員的考察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考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據之一。
(八)公示與聘用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發布范圍與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接待電話為022-60363208(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公示意見受理郵箱為zhaopingongshi@tmu.edu.cn。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到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聘用合同。未經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下列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1) 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 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 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5) 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將根據需要在天津醫科大學網站(www.tmu.edu.cn)“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布報名相關通知。
咨詢電話:
022-60363208(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
022-60363503(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監察處)
022-83336738(天津醫科大學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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