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永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8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87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及學歷專業要求詳見《2017年永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計劃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永康市常住戶籍的人員,招聘單位另行要求的詳見《計劃表》,以2017年9月1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2、具有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單位另行要求的詳見《計劃表》,取得畢業證書時間必須在2017年9月18日(含)前。
3、年齡:1981年9月18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單位另行要求的詳見《計劃表》。
4、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5、符合所招聘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6、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永康市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9月18日9時—9月22日17時。
網址: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qssy.zjks.gov.cn)
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9月18日9時—9月23日17時。
招聘單位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要注明理由。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未通過者可在9月23日17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2017年9月18日9時—9月24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繳納考務費80元。請考生注意查詢繳費是否完成,逾期尚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已繳費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1日。
2、筆試內容:上午 9: 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3、筆試科目作答要求
《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主觀題與客觀題相結合,滿分為100分,主觀題部分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作答在試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客觀題部分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滿分為100分,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五、面試
1、劃定筆試合格分
以實際參加考試并取得有效分數的人數及筆試總成績,計算出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為合格分,筆試總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不能進入面試。
2、確定面試對象
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
3、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的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入圍面試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4、面試時間:2017年11月11日。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的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70%+量化考核分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1.5確定(有小數的四舍五入)。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或聘用文件下發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均在相應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聘用。聘用文件下發后,不再實行遞補。
八、公示、招聘
體檢、考察結束后,確定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給予辦理聘用手續。
所有擬聘用人員,聘用前須將戶籍遷移至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注意事項
1、部分招考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工作經歷、任職時間等認定統一截止到2017年9月18日;畢業證書、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相關的證書要求在2017年9月18日前取得。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筆試成績、資格復審通知、總成績、體檢、考察和擬聘用名單等有關事項將在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ykhrss.gov.cn)、永康人才網(http://www.zjykrc.com)上公布,不再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5、如果招考計劃中的單位被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該單位新錄用人員身份根據參公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6、本次招聘由永康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監督,監督電話:87101526。
7、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871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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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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