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日報社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曲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9-06 13:11:26
曲靖日報社2017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曲靖日報社采編隊伍建設,根據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曲靖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曲辦字〔2017〕42號)的規定,經曲靖日報社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公開遴選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拔要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流向合理的選拔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和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基層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工作人員。(詳見《2017年曲靖日報社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稱遴選計劃表)
二、遴選范圍和人數
(一)遴選范圍:符合遴選條件要求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遴選人數:共2名。其中編輯崗位1名;新媒體采編崗位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遴選計劃表》(附件1)。
三、開考比例
各崗位擬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需達到1:3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裁減或取消相應遴選計劃。
四、遴選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與遴選單位曲靖日報社應為相同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須工作滿2 年及以上時間;
7.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執行有關規定);
8.符合擬遴選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遴選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5.按照本實施辦法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地點:曲靖日報社辦公室(曲靖市麒麟區南寧西路659號2樓)。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日報社2017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事業單位崗位聘任書》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張(其中1張貼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上)。
(5)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一式二份(附件3);
(6)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說明原件1份;
(7)《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原件2份(附件4);
(8)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報考人員在報名前可先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進行自我查驗,查驗不到學歷信息的視為不符合遴選要求學歷,不予以報名。
審查報名資格時,符合報考條件考生的身份證、畢業證、《事業單位崗位聘任書》復印件由審查人員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合”,簽名后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報名結束后在規定網站公布各崗位的報名人數。
(二)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編輯崗位為《新聞采編基礎知識與技能》;新媒體采編崗位為《新媒體采編技能與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能力,滿分100分。
1.筆試時間:2017年9月28日9:00——11:30。
2.筆試地點:曲靖日報社辦公樓5樓
報考人員本人于2017年9月25日到曲靖日報社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日內在規定網站公布。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各崗位擬遴選人數與面試人數1:2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出現考生放棄或不符合遴選條件等影響面試比例的情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依次進行一次遞補,無遞補人員按實際進入面試的人員開展面試。筆試成績低于60 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曲靖日報社根據核準的面試方案組織面試。
1.面試時間:2017年10月13日上午。
2.面試地點:曲靖日報社辦公大樓。
3.面試成立由7人組成的面試考官小組,其中遴選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2人,其他考官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選派。面試工作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
4.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適應實際崗位業務要求的綜合素質能力、實際操作能力和應變能力。
5.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并于面試前30分鐘進入候考室。
面試成績滿分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在規定網站進行公告。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和考察
曲靖日報社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體檢和考察人選并負責組織進行體檢和考察。如遇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進行專業測試,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考察時成立考察組,由曲靖日報社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的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曲靖日報社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遴選人員并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遴選的,報曲靖市事業單位主管機關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在體檢、考察和公示期間,如出現不符合遴選條件的情形,可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依次進行一次遞補。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取消遴選計劃。
進入面試、體檢和考察環節的人員若要自愿放棄的,須于該環節開始前3天向曲靖曲靖日報社提交自愿放棄的書面申請,否則,5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考試。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投訴電話和郵箱,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群眾的舉報和申訴控告。
(二)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人員報名或在考試、體檢、考察、擬定遴選人員中有違規行為的,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宣布其結果無效或責令其糾正。
(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遴選資格,5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考試。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從事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遴選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公開遴選工作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本公告由曲靖日報社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曲靖日報社辦公室 0874-3312156
監督電話: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一紀工委 0874-3128150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4-8967946
曲靖日報社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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