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宜昌市秭歸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2017年宜昌市秭歸縣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和秭歸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結合事業單位發展需要和崗位空缺情況,縣人社局將組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在秭歸縣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在秭歸縣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聘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所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受到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罰,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參加應聘的;
4.我縣事業單位現有在編人員。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秭歸縣2017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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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學歷 |
年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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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歸縣財政局 |
鄉鎮財政所 |
綜合管理 |
5 |
不限 |
專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
秭歸縣人社局 |
鄉鎮人社中心 |
綜合管理 |
2 |
不限 |
專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三、公開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及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15日上午8:30至12:00。報名時請攜帶本人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記照片2張、《秭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1份到縣人社局二樓招聘大廳報名。
2.報名要求:應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所需的表格等可從縣人社局網站下載、打印。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考生持身份證于9月15日下午4:00至6:00在縣人社局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1.應聘者須如實填寫《秭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縣人社局網站上下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名資格。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文學等。
(2)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由縣人社局負責對外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1:3的,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職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可在縣人社局網站上查詢。
(3)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4)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綜合成績計算出來后,連同面試成績由縣人社局對外公布。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妊娠期考生參照《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2009]07號)文件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重點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人社局確定各用人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發現并查證核實擬聘人員確有不能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確因工作需要遞補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有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有執業準入要求的應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準入資格,未能按時取得的,三年期滿后解除聘用關系。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監部門和社會監督,筆試、面試等關鍵環節聘請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參與監督。凡在工作中違法違紀者,按黨紀政紀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凡因違紀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考生,三年內不得參加秭歸縣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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