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武漢江夏區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10人公告
來源: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
2017-09-01 11:11:32
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書記員公告
為適應審判工作發展需要,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政府購買服務書記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審判工作;
2.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具有2年(含)以上法院審判輔助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具有10年(含)以上法院審判輔助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每分鐘40字以上;
5.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本公告所涉及年齡及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8月30日。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7日
2.報名地點:江夏區就業局(區社保大樓二樓6號窗口)
3.相關資料: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 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4張。
4.要求: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無效證件或不如實填寫有關信息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招考資格。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專業知識等能力素質。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考試開始前15分鐘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停止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三)面試
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考生。
參加面試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超過規定時間視作自動放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職業技能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文字錄入速度,最低標準為:文字錄入速度每分鐘40字以上。職業技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筆試、面試、職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由區就業局另行公告。
(五)考察體檢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分數×40%+面試分數×30%+職業技能測試×30%,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江夏區就業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及排名等信息,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應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人員,不予聘用,出現空缺按權重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由區人民法院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體檢。
三、錄聘用管理
擬聘人員經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每月工資3800元(含五險)。
報名咨詢電話:87952017
江夏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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