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襄陽襄州區招聘公安交通協管員補充15人公告
來源:襄州區人事考試網
2017-08-28 10:53:38
襄州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交通協管員補充公告
為了促進我區的交通環境整治工作,經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15名公安交通協管員(男性),特此公告。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熱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工作基礎知識;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30歲之間(年齡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日),籍貫不限。復退軍人學歷放寬到初中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有駕駛證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不累計加分);
4、身體健康,身高165CM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無色盲、無重聽;
5、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 28日— 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襄州區交警大隊303室。 咨詢電話:0710—2819750
(三)報名辦法:
現場報名: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僅退伍軍人)、學歷證(應屆畢業生如暫未發放畢業證的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技能證書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藍底免冠同底彩照3張,并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考試實行百分制。
(一)筆試
筆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筆試科目
筆試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則,測試應知應會的公共基礎知識、公安交警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參與。根據考生筆試成績×50%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
2、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襄州區人事考試網《面試通知》。
(三)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面試結束后,由區公安交通協管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總成績合格線。
(四)體檢和考核
對在合格線以上人員,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員數之比1:1的比例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和考核。體檢和考核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和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公安交通協管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違反考試考核紀律或者由本人放棄考試結果的,取消資格,依據此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由區交警大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三年期滿后,可續簽勞動合同。
四、工資待遇
招聘到崗的公安交通協管員簽定合同后基本工資為2000-2500元/月/人(含五險一金)
五、崗位安排
招聘為公安交通協管員經崗前培訓合格后,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由區公安分局根據全區交通管理秩序整治的需要由區交警大隊統一管理使用(含駐鎮交警中隊工作)。
區公安交通協管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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