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常山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招聘10人公告
常山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為縣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考1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本次公開招考派駐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平臺崗位人員10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招考條件詳見:《2017年常山縣數字城管中心招考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考范圍、對象
具有常山縣戶籍的人員(以2017年8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招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現實表現和政治素質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無因本人原因被其它部門(單位)辭退、開除記錄。
2.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無參加“法輪功”等非法邪教組織行為,無尚未解決的重大民事、經濟糾紛,無吸食毒品、行政拘留或者故意犯罪記錄,直系親屬中無正在服刑的人員。
3.吃苦耐勞,能很好地勝任鄉鎮(街道)基層執法工作。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遺傳性、傳染性疾病。
5.年齡要求: 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部分崗位為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6.學歷要求: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8.本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考方式和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2017年8月24日起通過常山縣政府網(http://www.zjcs.gov.cn/) 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浙江省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樓二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須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常山縣數字城管中心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下載后自行打印、填寫),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報名考務費80元。
“面向具有三年以上輔助執法經歷人員”崗位須提供執法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以及社保繳納證明。
“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范圍和對象為:參加常山縣大學生“村官”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4.資格審核:常山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三)筆試
1.按照招考計劃數與報名人數1:3比例開考,招生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考計劃將相應核銷(核減)。
2.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形式。考試內容為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等行政執法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兩部分,各占50%。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請關注常山縣政府網公示公告欄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按招考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1.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2.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3.體檢工作在縣紀檢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六、考察
體檢后,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考職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常山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組織實施。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如被考察對象不合格,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后,報經縣政府批準,辦理相關錄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簽署在常山縣服務年限須滿5年承諾書。人事關系由用人單位委托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代理,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八、其他事項
1.招考過程相關信息(領取準考證通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考察對象名單、擬錄用人員公示等)一般只在常山縣政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公告)信息。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錄用)資格的處理。
3.本次招考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4.本次公開招考工作咨詢電話:0570—5893521(咨詢時間: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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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山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山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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