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選調區委黨員服務中心工作人員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龍馬潭區委組織部下屬事業單位龍馬潭區委黨員服務中心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全額撥款事業人員6名(派駐街鎮工作)。
二、選調范圍
四川省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事業人員檔案身份為工人的除外)。
三、人員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寫作、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組織紀律性強。
(二)中共正式黨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四)年齡32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2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熟悉公文規范和文字處理。
(六)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試用期內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6.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或組織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方式、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聯系人員及聯系電話: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530辦公室,聯系人:李芷苜,聯系電話:2522107、18008207747。
4.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張;
②《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電子文檔和紙質檔1份;
③有獲獎經歷或公開發表文章的,提供獲獎證書、1-2篇公開發表文章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龍馬潭區委組織部負責在考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
(三)測試
本次測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與擬選調人數原則上達到5:1比例,筆試成績僅作為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筆試后以成績高低按3:1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報名資格審查后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2:1確定差額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納入考察。考察結束后,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提出擬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成績不作為最終確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五)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前被考察人員須出具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調動依據,不能出具的取消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比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2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遞補
因體檢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符合選調條件的,經研究同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八)調動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經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區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紀檢員舉報或申訴。
舉報或申訴電話:0830-2522105。
(二)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通訊暢通,對于報名后無法聯系上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公告由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組織部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