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德州平原縣公益性崗位招用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就業困難的大齡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人員就業,按照《山東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財社〔2016〕27號)、《德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辦法》(德人社〔2014〕64號)文件要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用部分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就業能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本市戶口或常住戶口,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人員。(詳見附件1)
(三)能熟練使用計算機,熟悉word、excel等常用辦公軟件。
(四)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招用崗位和人數
(一)人社局崗位:5人(僅限大齡登記失業人員)
(二)鄉鎮(街道)人社所崗位:23人(詳見附件2)
三、招用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統一時間和地點集中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22日。
(2)報名地點:青年路南首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中心203室。
(3)報名時提交材料:報名人員需填寫《平原縣公益性崗位報名表》(一式兩份)和《公益性崗位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并同時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寸免冠近照7張;
②本人《就業失業登記證》或者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失業登記證明。(現在崗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時無需提供)
2.資格審查
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即為報名成功。資格審查貫穿招用工作整個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用條件的,立即取消其招用資格。
按照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最終擇優錄取。
(二)考試
考試采取通用能力面試+技能測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通用能力面試(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工作所必須的基本能力素質,包括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在每個場次面試結束后向面試人員當場公布。
2. 技能測試(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常用辦公軟件應用知識。
3.總成績計算:總成績=通用能力面試分×50%+技能測試分×50%+戶籍加分。戶籍加分是指現戶籍地在所報崗位對應鄉鎮(街道)的加10分。
(三)資格復審、體檢
1.資格復審。審查入圍人員人事檔案、失業登記情況是否與報名材料一致,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入圍人員須在人員名單確定后10個工作日內提供個人檔案,逾期不能提供,視為放棄招用資格。
2.體檢。體檢在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在資格復審與體檢環節出現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產生的缺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招用
資格復審與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列為擬招用人員。擬招用人員名單在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就業辦統一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四、崗位待遇及人員管理
招用人員勞動報酬為1470元/月(政策變化時做適當調整),用人單位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限不超過3年,用人單位需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個人自主擇業,重新就業后從事公益性崗位的時間可計算為工齡。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招用人員因個人原因欲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報告縣就業辦,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對自動離職、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招用后拒絕上崗等情況的人員,不再作為公益性崗位招用對象。
五、紀律與監督
招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紀律,增強透明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本次招用工作未盡事宜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0534-4211076/4256060
附件:1、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
更多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推薦訪問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山東頁面(http://m.linusblanket.net/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