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榆林第四批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285人公告
來源: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8-17 16:56:23
榆林市第四批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全面落實我市“522”人才計劃,進一步加強全市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榆林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根據《榆林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榆辦字〔2012〕155號)、《榆林市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實施細則(試行)》(榆辦字〔2013〕26號)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
全市第四批計劃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285名。其中:縣(區)222名,市級及其他相關部門63名(具體引進崗位和引進人數見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5.符合申報崗位的所需專業及其他要求;
6.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引進的范圍對象
引進范圍為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1.兩院院士、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和“三秦學者”等高層次人才和專家學者;
2.具有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在實踐中取得創造性成果,達到省級以上技術水平的學科帶頭人;
3.截至申報日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及其他相關證明的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50周歲以下。屬國內大學畢業的,其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畢業院校均須為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屬國(境)外大學畢業的,須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科文憑在國內取得的,其本科畢業院校須為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院校)。
(三)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主要情形
1.不符合本次剛性引進的基本條件和引進對象范圍的人員;
2.不符合申報崗位所需專業及其它要求的人員;
3.榆林范圍內的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大學生村官;
4.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其它相關規定不適宜申報的。
三、引進待遇及有關要求
1.占用單位事業編制;
2.享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等;
3.國內“985”、“211”工程大學畢業或國(境)外大學畢業并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級職稱的高層次人才給予30萬元安家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同時5年內每人每年享受2萬元政府生活補助;
4.符合引進對象范圍第一條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相關待遇一事一議;
5.引進人員的工齡、工資、社保、職稱等待遇按照榆林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辦理;
6.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陜人社發〔2017〕11號)有關規定,剛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引進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引進程序
(一)組織申報
1.申報時間:2017年9月4日至9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除外)
2.申報方式:采取現場申報和網絡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引進對象第1條、第2條和國(境)外大學畢業研究生申報的,只接受現場申報。
3.申報地點:中共榆林市委黨校北樓三樓3011室(榆林市高新區榆溪大道市委對面)。
4.所需材料:現場申報,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位證(學士、碩士、博士)、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交《榆林市第四批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表》(附件2)紙質版、電子版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電子版。屬國(境)外大學畢業的,另需提供在校期間各科目成績單和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引進對象第2條申報的,另須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材料、審批文件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網絡申報,申報人須將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同上)掃描件電子版壓縮發送至ylswzzbrck@163.com郵箱,郵件及文件名稱為“申報單位+崗位代碼+姓名”。
5.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每人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6.申報人員年齡以申報截止日計算。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兩個階段。
1.現場申報的,申報時資格初審和復審一并進行;
2.網絡申報的,以郵件的形式通知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申報人須在2017年9月4日至9日15日,攜帶所有證明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取消申報資格;
3.同一崗位擬引進人數與參加面試評審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將按照參加面試評審人數與擬引進人數2:1的比例,縮減擬引進人數或取消該崗位引進計劃。縮減擬引進人數和取消引進計劃的崗位將于2017年9月18日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告。取消引進計劃的,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于2017年9月18日與榆林市委人才辦聯系(聯系電話:0912-3282066),可改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其它崗位或放棄申報。改報只能進行一次,且不得改報縮減擬引進人數和取消引進計劃的崗位。
4.國(境)外院校畢業的研究生申報,以申報人提供的在校期間各科目成績單為依據,經與用人單位溝通后,將召開專門會議按照“專業相近”原則進行資格審查;
5.通過資格初審的申報人員不能再申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申報人員在申報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9月19日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lhrss.gov.cn/)、駝城人才(yulin-rencai)微信公眾號和榆林黨建(yulindangjian)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
(三)面試評審
面試評審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駝城人才微信公眾號和榆林黨建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面試評審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和項目進行。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評審結束后當天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駝城人才微信公眾號和榆林黨建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未按規定時限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各縣區委組織部和市級主管部門對考察對象從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水平、專業能力、違紀違規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六)會議研究審定
根據考察結果提出擬引進人選建議名單,報市緊缺人才引進培養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七)社會公示
經市緊缺人才引進培養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的擬引進人選,由市委人才辦統一在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駝城人才微信公眾號和榆林黨建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由市委人才辦進行核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后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八)辦理引進手續
公示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引進通知,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他事項
1.申報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并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若申報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者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面試評審資格的,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申報人員在陜西省外取得的副高、正高職稱僅作為申報的資格,引進后須按照陜西省職稱評審有關規定重新認定,認定后方可享受相應待遇。如不能認定的,將取消其引進資格。
3.剛性引進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按要求辦理相關引進手續的,取消其引進資格。
4.本次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不指定也不出版發行相關教材或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5.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榆林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
電話(傳真):0912-3282066
電子郵箱:ylswzzbrck@163.com
附件: 1榆林市第四批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設置一覽表 .xls
附件: 2榆林市第四批剛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表.docx
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16日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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