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商洛柞水縣事業單位招聘3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縣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根據《2017年商洛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公告》、《柞水縣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柞發〔2017〕3號)和《關于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等文件精神,按照《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
2017年畢業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和往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和業務能力;
4.身體健康,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5.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適合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學籍、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
6.近年,參加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有違規違紀行為,在禁考期內的。
三、政策待遇
根據《柞水縣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柞發〔2017〕3號)和《關于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縣長辦公會議紀要》規定,我縣招聘碩士研究生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招聘人員錄用后,納入我縣正式事業編制人員管理,試用期內享受轉正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高定兩檔基礎工資;
2、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試用期滿可確定為八級職員,享受相應工資待遇。在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滿三年,可推薦晉升中級職稱;
3、工作期間特別優秀的,按照規定程序可選拔到公務員崗位任職;
4、按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優先為招聘人員提供6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免費使用;
5、公開招聘的碩士研究生,若屬國家“985”或“211”院校的,一經聘用,給予一次性安家費3萬元。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25日(正常工作日)。
2.報名地點:柞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股(柞水縣黨政綜合樓一樓)。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收取材料和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
4.報名應提交材料:《2017年柞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表》(一式三份)、本科和研究生的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學信網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和證書等。
5.報名情況: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進入考察考核環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考察考核、聘用資格。
(二)考察考核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考察考核程序,由縣人社局組織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進入考察考核程序人員參加供需見面會,初步達成擬聘用意向的,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察考核,合格的由縣人社局審核,報市人社局審批。考察考核工作于2016年8月25至30日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察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有關標準執行。
(四)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市人社局審批后,發放《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新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現有職工同等待遇。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及時與新聘用人員簽訂新聘人員試用期合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它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上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聯系人及電話
聯 系 人:朱芳榮 柞水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配置股股長
聯系電話:0914-4325831
本公告有柞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7年柞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報名表.xls
柞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