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佛山市禪城區事業單位和區直機關單位招聘79人公告
2017年禪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統一招錄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禪城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政府聘用人員考試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禪組通〔2013〕48號)和《關于印發佛山市禪城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佛禪府辦〔2016〕2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禪城區將公開招錄3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41名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單位及職位
詳見附件1、附件2。
二、招錄范圍
面向社會。
三、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雇用人員)的義務,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1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間出生,特別注明的除外),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招錄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出現缺考、放棄錄用資格等情形之一累計2次的,列入誠信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報考禪城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
四、報名辦法
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在各招錄單位接受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30日—9月5日共5個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詳見附件3、附件4。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按照公布的招錄條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生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和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在報名時間內到招錄單位報名,并按要求填寫《禪城區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或《禪城區招錄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報名表》(見附件5、附件6),由他人代報名的,應提供委托書和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錄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中的一個職位,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3、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7)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等材料。
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視為放棄錄用。
5、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當天。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在報名表中詳細記錄相關工作經歷,并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學歷畢業證前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職位工作經歷)。
6、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資格審查
由招錄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經區委組織部審核后,符合報考資格的由區委組織部發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適應職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也可視考試情況統一劃定及格分數線。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統一為公共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統一在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http://zzb.chancheng.gov.cn/)公布。
(二)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總成績,政府雇用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按5:5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和考核
根據擬錄用人數,各招錄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原則上面試單科成績低于該科總分60%的不得列為體檢人選。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機關單位雇用人員招考體檢參照現行廣東省招考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束后,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考察。
八、公示、錄用及有關待遇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錄人選,名單在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棄或公示結果影響錄用等原因導致招錄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決定。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工資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其中,新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前是在職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錄用前是應屆畢業生或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一年;新錄用的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點擊下載>>>
3.各單位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一覽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xls
4.各單位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一覽表(機關單位雇用人員類).xls
中共佛山市禪城區委組織部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