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公安廳選調領導干部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浙江省公安廳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視野,著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的浙江公安干部隊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研究,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1名副處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浙江省公安廳宣傳處副處長1名。
二、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中符合報考條件和資格的人員。
(二)報名資格條件:
公開選拔人選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
(2)在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下同),現任副處級職務或鄉科級正職3年以上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中,現任六級以上職員或管理崗位七級職員3年以上的人員;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中,現任其他相當于上述職務以上層次的人員;現任與報考崗位相關專業副高級技術職務2年以上的人員;
(3)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48周歲(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應當具有5年以上工齡和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考:
(1)本人具有外國國籍或擁有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2)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受過刑事處罰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新提任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8)其他不宜報考的。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
2、具體要求
(1)從事新聞宣傳工作3年以上,或有全日制新聞傳播學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且從事新聞宣傳工作1年以上;
(2)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熟悉新聞傳播規律,善于與媒體溝通交流;
(3)有較強的新聞策劃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在新媒體運維管理、輿論引導、影視文化等方面有相關從業經歷及專長。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填寫《浙江省公安廳公開選調領導干部報名表》,并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經歷證明材料、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B以下)等相關資料掃描件及電子版,報名表可在浙江省公安廳門戶網站(www.zjsgat.gov.cn)下載。報名聯系郵箱為gat87287153@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所在單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4日18:00。
(二)資格審查。浙江省公安廳政治部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者發出同意報考的通知。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情況應客觀真實,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擬選調計劃一般不低于5:1。
(三)考試。考試由浙江省公安廳組織。考試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照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確定。
1、專業能力測試。通過資格審查者參加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參加選調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合格者參加面試。重點考察面試人員的崗位認知、工作思路、業務水平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前5名人選進入體檢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群眾認可度等。考察中如發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決定任用。根據考察情況和本人表現,結合職位要求,經綜合分析后,研究決定職位擬任人選。經測試考察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空缺。對擬任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對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相關任用手續。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駐廳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省公安廳負責解釋。
聯系人:省公安廳人事訓練處 高嵩、黃登峰
聯系電話:0571-87287153、8728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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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廳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