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招聘輔導員9人方案
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08-03 16:47:43
2017年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公開招聘輔導員工作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校擬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9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體檢符合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2日之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31日。
4.報考者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職務(含校、院學生會或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團委副書記或團總支書記,校、院團委或學生會或研究生會部長、副部長;校、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等職務)。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學生干部經歷不作要求。
招聘 崗位 |
人數 | 專業 | 學歷 學位 |
備注 |
輔導員 | 9 | 專業不限 | 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入住學生公寓,并需在輔導員崗位工作至少4年。 |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fjnufq.edu.cn/)公開發布。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16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到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招聘郵箱fqfxrs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應聘崗位名稱)。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還。
3.報名材料:
?。?)《輔導員報名登記表》(表1);
(2)《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2017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信息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表2);
?。?)身份證復印件;
?。?)學歷、學位復印件,2017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證明;
?。?)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還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通訊暢通。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我校將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與地點將在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fjnufq.edu.cn/)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以及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校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應聘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知識,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4.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考試、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等請關注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網站(http://rsc.fjnufq.edu.cn/)。
七、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學校將取消擬聘用人選的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納入單位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
3.符合福建省引進的優秀博士畢業生條件的,還可享受省里規定的相應引進人才待遇。
十、其他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3.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0591-85169320。
5.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將在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網站公布,請及時瀏覽。
6.聯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龍江街道校園新村1號
郵 編:350300
電 話:0591-85229631,0591-85260262
聯系人:王老師,周老師
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人事處
2017年8月2日
附件下載
附件2: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2017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信息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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