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選調公務員16人公告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面向全省公開選調16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副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16名。
二、選調范圍
廣東省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中直駐粵機關或參公事業單位,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現任副科級及以下職務。
(二)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專業要求詳見附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執法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司法偵查的,以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步驟
(一)報名
報名人員于2017年8月25日前(截止時間以郵件寄出郵戳為準)將以下資料郵寄至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120號216室(市交委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工科);郵政編碼:510655;聯系電話:020-38689565。同時,請將報名表電子版(附照片)發送至郵箱:gzsjwzfjzgk@163.com。
1.《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雙面打印),并粘貼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公務員身份證明材料、職務證明材料;
4.本科或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外學歷需同時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的復印件。
5.其他材料(獎勵和榮譽證書、發表文章等)。
(二)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依據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電話或短信通知符合選調條件的報名者參加筆試。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按30%計入考試綜合成績。具體時間、地點以資格審查后通知為準。
(四)面試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并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圍面試人選。面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按70%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參加面試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報名階段提供的個人材料原件。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完成后,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廣州交通信息網(www.gzjt.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八)遞補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選調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錄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人選,由市交委執法局研究決定。
(九)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
五、其他事項
報名者所有資料恕不退還。報名者必須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調資格。
本公告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人:謝瑾;電話: 020-3868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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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州市交通委員會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條件表.doc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