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招聘公告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網
2017-07-21 15:46:17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于直屬單位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省民族宗教委干部隊伍建設,充實直屬單位工作力量,廣納優秀干部人才,省民族宗教委直屬單位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擬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 公益一類 事業單位 |
成都市金牛區黃金路196號 | 我省專門從事民族研究的省級科研機構,主要研究涉及民族學、人類學、民族史、民族問題、藏學、彝學、羌學等領域。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 |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具體崗位見《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位證、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圍。
(二)資格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備本公告考核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工作程序
1、考生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5日18:00。報名人員登錄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網(www.scmzw.gov.cn)下載《四川省民族宗教委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填寫后發送至電子郵箱(mzw62012041@163.com)即可。此次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2、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優選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專業水平考核。在考核招聘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情況,考核招聘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3、專業水平考核: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專業水平考核的方式進行。
專業水平考核時間:2017年8月30日在成都舉行。專業水平考核即對應聘人員已發表的科研成果進行考核。報考者應于8月30日上午將已發表的文章、著作等相關材料送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干部人事處(成都市金牛區黃金路196號606辦公室),逾期未報視為“無發表成果”。成果均以原件為準。
專業水平考核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成績于2017年8月31在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網站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查詢。
專業水平考核成績相同者,按成果發表刊物或出版社級別來確定排名先后。
4、資格審查。8月30日提交科研成果時,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A4紙大小,一式兩份):
①《報名登記表》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及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將在公招的任一環節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④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并提供電子照片。
⑤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5、考核。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對報考者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體檢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報考者的專業水平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6、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由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7、公示。等額確定擬試用人員,并在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報考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人社廳進行審核確認,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8、試用。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試用人選,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將根據考生報考意愿,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組織安排到用人單位試用1個月。
9、錄用。試用期滿,經綜合考察,確定正式招聘人選,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者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導致報考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冉睿杰 028-62012041
監督電話: 028-62014067
附:1.《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7年7月17日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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