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衡陽珠暉區事業單位選聘(選調)13人公告
來源: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7-20 13:12:29
珠暉區2017年面向省內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分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結合全區工作實際,擬對外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選調)職位
全區共計劃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具體崗(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珠暉區2017年面向省內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聘(選調)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面向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對黨忠誠,熱愛工作,勤奮敬業,事業心強,公道正派,謙虛謹慎,嚴于律己,團結共事;
(2)報考人員應為行政編制和全額事業編制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參公事業單位人員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文秘崗(職)位的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旅游管理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符合崗(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選調)
(1)新錄用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的;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未任滿1年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與所報考單位干部職工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聘(選調)程序
(一)發布簡章
在衡陽日報、衡陽晚報、湖南人才網、衡陽黨建網、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珠暉區黨政門戶網、珠暉黨建網上發布選聘(選調)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現場報名,中共珠暉區委組織部(珠暉區湘江東路95號區委樓610);網上報名,報名郵箱:zhqwzzb001@163.com。
聯系電話:0734-3331135,0734-3331138
2.報名要求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需提供填寫完整的《2017年珠暉區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崗(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打(復)印,報名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存底稿。
網上報名:報考人員下載《2017年珠暉區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后(附照片)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相關材料掃描件或拍照件一并發送到報名郵箱。
(2)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未能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每人限報考1個崗(職)位,本次選聘(選調)收取報名費100元/人。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復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聘(選調)全過程。報名時,區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崗(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珠暉區黨政門戶網、珠暉黨建網統一發布,屆時一并通知筆試準考證事宜。網上報名的在領取準考證前,要提供初審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在選聘(選調)全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聘(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考試
選聘(選調)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區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一套試卷。其中,文秘崗(職)位,筆試內容為理論文章和領導講話稿,分值各占50%;綜合、醫政醫管、農業技術、法律事務、旅游管理崗(職)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分值各占50%;財務、工程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相應的專業知識,分值各占50%。
(2)筆試開考要求: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不足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發布:在珠暉區黨政門戶網、珠暉黨建網上進行公布。
2.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人選根據每個崗(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崗位及編制證明。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再按照同一崗(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只替補1次。
(3)面試形式:面試總分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側重考核應試者的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氣質以及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由評委當場評分、當場統分、當場告知考生評分結果。
(4)面試時間、地點:由區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計入。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文秘崗(職)位按理論文章成績進行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與考察人選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采取等額的辦法確定,與擬選聘(選調)計劃的比例為1:1。
2.體檢由區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于體檢不合格、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違紀違規被取消資格造成缺額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1次。體檢地點待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區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聘(選調)崗(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中若出現不合格或棄權的,則以報考同一崗(職)位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1次。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區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報考人員考試成績、考察情況,按照崗位需求,經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選聘(選調)人員初步人選后報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選聘(選調)人員名單,再由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辦理試用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試用資格。對報考接待處、區政務服務中心文秘職位的,錄用時,選調人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中自主選擇一個具體崗位。
(六)試用和調入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選聘(選調)人員一經錄用,最低服務年限3年。
四、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和區紀委監督。凡從事選聘(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報考人員取消選聘(選調)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本次選聘(選調)工作,珠暉區紀委全程參與監督,監督電話:0734-2540687。
3.本次選聘(選調)工作相關事宜,由珠暉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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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珠暉區2017年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附件2:2017年珠暉區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珠暉區2017年公開選聘(選調)事業單位簡介
附件4: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衡陽市珠暉區公開選聘(選調)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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