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事業單位專向2016年退役士招聘公告
上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專向招聘2016年退役士兵公告
根據《民政部 總參謀部關于印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的通知》(民發〔2015〕195號)、《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備區關于做好本市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滬府發〔2017〕7號)及《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本市部分事業單位崗位面向2016年退役士兵進行專向招聘。現發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2016年退出現役的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以下退役士兵(崇明戶籍退役士兵除外):
1、士官服役滿12年的;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5、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出現役的符合入伍時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
(二)上述對象須具備本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個別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 招聘崗位
市(區)屬部分事業單位崗位,《簡章》于考試成績公布后發布在“21世紀人才網”。
三、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
熟悉和掌握一般管理方法,有一定的政策和理論水平;具有較強的執行能力、溝通能力和協調能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見招聘簡章)。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并擬報考的退役士兵需由本人持身份證、退出現役證、學歷證書等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片一張,于7月24日至7月25日(每天9:00—17:00)前往本人退役后辦理報到接收的區民政局雙退安置辦公室(具體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1)報名,如實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
2、資格審查
各區民政局雙退安置辦公室對接收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資料予以退回。
3、準考證下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8月9日10:00至8月11日17:00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下載準考證”欄目憑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下載打印準考證(統一使用白色A4紙下載打印)。
(二)考試方法和內容
1、本次專向招聘采取先考試后選崗的方式進行。
2、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3、筆試為閉卷考試,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大綱詳見附件3)。筆試日期為8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標明為準。
4、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由各區雙退辦根據有關文件的要求,對每個退役士兵準確填報《上海市符合政府安排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表》。
5、面試分數線劃定:根據退役士兵筆試分數和服役表現量化評分分值兩項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參加考試人數85%的比例劃定面試分數線。
6、筆試成績、服役表現量化評分和面試分數線于8月18日10:00起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公布,成績公布期間,考生憑姓名、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7、崗位發布:于8月19日在“21世紀人才網”發布招聘簡章。
8、排序選崗和填報志愿:市安置部門于8月21日統一組織入圍面試分數線的退役士兵進行排序選崗工作,即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與筆試分數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崗位志愿填報,同分者按照服役年限長短、獎勵等級高低等依次排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志愿。
9、面試:用人單位于8月24日至8月30日負責通知考生參加面試。面試由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答辯等多種方式進行。
10、退役士兵的總成績由考試成績和服役表現量化評分分值兩項之和構成。考試成績由筆試分數和面試分數構成,其中,筆試分數占考試成績的40%,面試分數占考試成績的60%。每個招聘單位按照填報本單位崗位志愿的退役士兵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第一名者進入體檢和考察(若前一名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由后一名依次替補)。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一般參考《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或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提出具體要求),由用人單位于9月2日至9月10日統一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考察由各用人單位組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用人單位于9月10日至9月20日完成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網站或其他媒體上于9月22日至于9月28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如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聘用。
上述人員一經聘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在正式聘用前自行放棄聘用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總成績后一名依次替補并按規定程序對其進行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用人單位未能招聘填報本單位崗位志愿退役士兵的,應在所有入圍面試但未被聘用的2016年退役士兵中,繼續按照本公告的有關規定進行排序選崗和填報志愿、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錄用。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戴鴻俊、朱陳華
咨詢電話:23111527、23110171
監督電話:12333
附件4: 《上海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專向招聘2016年退役士兵工作日程》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