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可在崗創業
來源:北京晨報
2017-07-06 14:10:18
原標題:北京市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可“在崗創業”
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將有“六種模式”的創新創業。除了兼職、在職創辦企業,還有“進可攻退可守”模式——離崗創業,包括人事關系、基本工資、社保待遇在內的基本待遇3年不變。
昨天,北京市人保局發布了《關于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中,擁有創業項目或者科技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采取兼職、在職創辦企業或者離崗創業等創新模式,在離崗創業3年期間,可保留相應的人事關系、基本工資和社保待遇;其間取得的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即便創業不成功,也可以重返原單位。
雙創可享“六種模式”
據了解,本次集中出臺的組合式創新創業支持政策,明確了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六種模式”,即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到企業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和離崗創業。
其中,離崗創業是指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技人員,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或是到企業開展創新創業工作。離崗創業期限一般為3年,因特殊需要延長到5年。
開啟“人才共享”模式
《實施意見》突破人才體制壁壘,真正實現人才“不為所有,但為所用”的“共享模式”。意見明確,創新創業的人員范圍,是以高校、科研機構為主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有專業技術職務的領導人員辭去領導職務的,從事科技管理工作、具有科技成果推廣轉化能力的管理人員,都可以離崗創業,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人才和科技資源優勢,加快科技創新。
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等創新創業活動,可以兼職取酬,獲得成果轉化收益。離崗創業人員離崗期間,可保留相應的人事關系、基本工資待遇和社保相關待遇。對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及離崗創業人員,只需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與單位簽訂協議后即可創新創業。創新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可以作為創業人員職稱評審、崗位晉升、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與其他在職人員一樣,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等級晉升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免除創新創業人員的后顧之憂。
實現人才雙向流動
《實施意見》還為創新創業人員建立了托底機制,一旦創業不成功,這些人員還可以選擇返回原單位,仍可按本人的專業技術職務進行相應的崗位聘用。創業期間,個人自愿流動到兼職單位或所創辦企業的,原單位將按規定為專業技術人員辦理解除合同等手續,保障其流動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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