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無錫宜興事業單位招聘報考指南
來源: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7-04 14:19:55
宜興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指南
關于《宜興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及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于公告中“無錫市”的區域界定問題
《公告》及《崗位簡介表》中“無錫市”是“無錫大市”概念,即包含宜興市、江陰市、無錫市及下屬各區。
二、關于學歷問題
1、報考人員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含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電大、夜大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2、雙專科或雙本科學歷按專科或本科學歷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該專業要求的崗位。
3、具有軍隊院校學歷證書人員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均可報考:
①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
②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
③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歷認定并注冊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的證明材料)。
4、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5、若報考人員最高學歷為研究生的,網上報名時須將研究生及本科學歷對應的專業分別填寫清楚。
三、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
“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是指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或江蘇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
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未領取到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我省參加司法考試并通過的考試人員由各地級市司法局或司法考試辦公室出具證明;在外省參加司法考試并通過的,由考生與當地司法考試辦公室聯系,協商出具有關證明。
五、關于“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問題
1、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如崗位要求“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即指截止上述日期前需要參加工作滿兩周年。
2、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工作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如無勞動合同,按各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起始時間算起或按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繳納起始時間算起。
4、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均可視為工作經歷。
5、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靈活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6、應屆畢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勤工助學、自主創業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六、關于“面向在宜興市村(社區)服務滿一個聘期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 崗位的招聘對象問題
是指2014年(到今年8月服務期滿三周年)及以前入職的江蘇省、宜興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且在宜興市服務已滿一個聘期(三周年)、考核合格,現仍在宜興市村(社區)任職。資格復審時,須出具宜興市委組織部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關于專業填報問題
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所填專業應與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名稱一致,其余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現場資格復審時,也以畢業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如不按上述要求填寫,視為提供不實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按本指南第十二條進行嚴肅處理。
本指南第二條中按第二學位專業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其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
八、關于專業審核問題
報考人員的專業分類參考《江蘇省2017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來進行界定審核。本次招聘的《崗位簡介表》中“專業”要求欄內設置的若不是“某某類”,而是具體的專業名稱,則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或應屆生的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上專業名稱必須與該專業名稱一致,否則視為報考人員專業不符合要求。同時,由于絕大多數崗位學歷要求都為“本科及以上”以及目前高校開設的專業名稱種類繁多,因此對這些崗位的“專業”要求中設置的具體的專業名稱不確保在本科段和研究生段都同時有與之完全相同的這個專業,若某“本科及以上”崗位設置的某個具體的專業名稱在研究生段沒有與之完全相同的專業名稱,則不能將該崗位設置的專業名稱視作為研究生段的“學科門類”或“一級學科”(也即不能以其下屬的“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專業)”來報考該崗位)。
九、關于身份證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聘中各環節均要使用,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與報名時登記的身份證號一致。
遺失居民身份證的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
十、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十一、關于考察問題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5、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單位、社會和公眾的;
6、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7、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8、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2、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2016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5、2016年度考核兩次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17、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18、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從事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工作情形的。
十二、關于網上報名問題
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必須認真仔細閱讀相關招聘信息,確保填報的本人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同時,報考人員應認真仔細閱讀所報崗位的報考條件或要求,并按自身條件嚴格對照以確認是否可以報考。凡在報考過程中因提供不實信息、資料,被取消考試或錄取聘用資格的,或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或要求、不符合招聘政策規定而被取消相關考試或錄取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與此相關的責任。
中共宜興市委組織部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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