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海事法院招聘編外書記員7人公告
廣州海事法院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有關規定,現由華海后勤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為廣州海事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7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廣州海事法院本部:3名;
深圳法庭:1名;
湛江法庭:1名;
汕頭法庭:1名;
珠海法庭: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和審判紀律,清正廉潔,恪守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年齡以戶口本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6月30日。
5.法學(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6.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技能,原則上速錄技能應達到聽打80字/分鐘、準確率95%以上。會亞偉速錄技術的優先考慮。
7.證件及有關證明齊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計劃生育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近期縣級以上醫院的招工體檢證明、近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8.愿服從安排到深圳、湛江、汕頭、珠海法庭工作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9.下列人員不得聘用為書記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書記員為社會購買服務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按國家規定享受“五險一金”等相關福利待遇。稅前工資(包含“五險一金”等)不低于6000元/月。試用期工資按80%發放。
其中,招聘到深圳、湛江、汕頭、珠海等4個派出法庭工作者,均可提供住宿。
四、合同期限
首次聘用合同期間為2017年08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報名及考試
1.報名時間: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7月03日下午17時30分。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認真填寫《廣州海事法院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書記員報名表》,連同本公告第二項第7點要求的本人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至華海后勤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報名表中各欄目均為必填,填報不完整的,不予審核。
其中,崗位意向欄中,如選擇“服從安排”的,其余選項不用打“√”;否則,請在本人意向崗位的右側打“√”,可以多選。
我公司將根據考試和報名人員意向等情況統籌安排工作崗位。
3.資格初審
我公司在網上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本人。
凡通過資格初審的,一并通知速錄技能考試時間和地點。
4.速錄技能考試
參加速錄技能考試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作身份確認。
速錄技能考試方式:聽打中文材料,語速80字/分鐘。
速錄技能考試計分:按照錄入準確率計分,滿分為100分。
5.資格復審
凡速錄技能考試合格者,須帶齊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6.筆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法律基礎和文字表達能力。筆試計分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7.面試
按照速錄技能考試和筆試成績計算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各崗位的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面試計分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8.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情況,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人選。
體檢由我公司統一組織,參照相關用人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9.聘用
根據考試和體檢情況,擇優確定聘用人員,與華海后勤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它事項
聯系人:徐嵐
傳真:020-38556616
聯系電話:020-38029080-8003
電子郵箱:huahaiwy@126.com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夏北路49號津濱騰越大廈北塔506-507。
郵政編碼: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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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海后勤服務有限公司
廣州海事法院
2017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