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地質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9人公告
廣東省地質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東省地質局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行政類事業單位,局所屬24個公益類地勘事業單位(未含廣東省有色金屬地質局及其所屬單位),分布于全省各大中城市,主要從事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地質勘察施工等工作。因業務和工作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計13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單位所在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例如應聘廣州市區事業單位,應參照《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要求,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地質局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或自費特快專遞方式接受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7日、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各單位現場報名地址詳見附件《廣東省地質局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有意應聘者,攜帶所有應聘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及進行資格審核,應聘材料不齊全者,作不接受報名處理。
2.自費特快專遞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7月11日,以各單位收發室收件登記時間為準。各單位郵寄地址詳見附件《廣東省地質局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有意應聘者,將所有應聘材料的復印件郵寄到應聘單位。郵寄在信封上標明“應聘”字樣。
(二)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地質局網站(http://www.gddzj.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三)報名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資格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審查,筆試前先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結果以電話、短信等形式告知應聘人員;面試前安排現場資格復審(要求攜帶與報名材料一致的原件)。
(四)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現場發放:
1.綜合類專業崗位(需筆試)的考生請于筆試考試的前一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廣東省地質局人事部領取筆試準考證。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39號1506室
2.地質、測繪類專業及通過筆試的綜合類專業崗位考生將于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發放面試準考證。請攜帶筆試準考證或面試準考證,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
筆試內容:公共科目,主要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知識能力。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省地質局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面試前應聘人員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持有關證件資料到指定考場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方可進入面試。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執業資格證書原件;
(4)獲獎證明原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2.面試
面試由廣東省地質局統一組織實施。
綜合類專業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地質、測繪類專業崗位經資格審核后,符合條件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地質、測繪類專業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側重考察專業素質和能力,地質專業類知識的考試內容占60%以上。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省地質局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地質、測繪類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體檢時間和醫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和廣東省地質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公告發布之日。
(二)適應長期野外工作:我局屬事業單位主要以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地質勘察施工為主業,所有崗位人員都要服從組織工作安排,適應長期野外工作。
(三)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
因下列原因之一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招聘單位要求,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符合條件的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1.面試人選出現空缺
2.體檢不合格
3.考察不合格
4.公示結果影響錄用
5.個人原因放棄聘用
出現崗位空缺且無人員遞補的情況下,根據招聘單位的實際需求,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報考其它崗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中,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擇優調劑。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7654373
監督投訴電話:020-37654372
點擊下載>>>
廣東省地質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