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馬鞍山和縣事業單位招聘56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的有關規定,現就我縣2017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6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等相關內容和要求詳見《2017年度和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和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并滿足招聘崗位其它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能夠查詢到),具有完整的畢業生學業檔案,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⑴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⑵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⑶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⑷ 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⑸現役軍人;⑹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 6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縣地稅局辦稅大廳二樓(地稅大樓北附樓)。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上述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者需提供:
⑴畢業證書(2017年夏季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經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報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為報名的,還需提供代報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報考崗位有要求的有效資格證件的原件、復印件;
⑵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⑶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⑷根據安徽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殊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城鎮家庭報考者提供“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家庭報考者提供由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檔案卡),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入圍面試的考生,亦同時免繳面試費用)。
⑸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的《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做出誠信承諾。
4、每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對于報考人數少于以上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崗位調整信息發布后,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原報名地點重新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5、資格審查: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組織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條件,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地點、時間。筆試地點設在和縣城區,具體筆試考點、考場、時間詳見《準考證》(筆試時間、準考證領取信息將在“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上公布,請主動關注)。
2、筆試內容及筆試時長。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政治常識、法律常識、經濟常識、科技知識、綜合管理與公文寫作、國情省情時政等)或本崗位專業基礎知識(詳見《2017年度和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輔導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筆試時長為120分鐘。
3、筆試成績。卷面滿分為150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70分,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成績于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對成績有異議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及時公布,并據此對原公布成績進行更正。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在報名期間,應攜帶相關證書同時辦理申報加分并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基層項目人員加分申請表》,其它時間不接受申報。“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不接受其它證明、合同等材料。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在“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中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增加2分。
(三)面試
1、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分單位、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報考201726崗位的按1:2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小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需達到75分及以上或當天該考生所在面試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否則不予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知識面、邏輯思維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要素,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
3、面試滿分100分。
4、面試每人收費8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殊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交面試費。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中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按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依據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2、考察:對通過體檢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組織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進一步復審。
3、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考察工作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未按規定參加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或體檢、考察后在擬聘人員公示前自動放棄的,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一次(列為遞補對象的人員為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人員時,面試成績需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生所在面試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否則取消遞補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確定為招聘單位的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聘用通知書》與招聘單位(有自主擇崗安排的,先參加自主擇崗)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直接辦理調動手續),所有招聘人員列入編制管理,辦理入編手續。招聘新進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本招聘公告及崗位計劃表中涉及年齡、工作時間等統一計算至2017年6月26日(如30周歲以下,系指1986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均以此類推)。
2、本招聘公告將統一在和縣人民政府網、和縣先鋒網等網站(網頁)發布,隨后相關信息將在“和縣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導航→縣級部門→和縣人社局信息公開網頁”統一發布,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報考人員請主動到指定網站(網頁)了解相關信息。
3、此次招聘筆試、面試的考務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紀律的應聘者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屬于《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馬鞍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第三十九條回避對象的,應當回避。
4、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55—5312454(縣委組織部)
5307559(縣人社局)
監督投訴電話:0555—5313612(和縣第五紀檢監察組)
對《公告》中報考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者直接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投訴電話于法定工作時間使用。
附件(點擊下載):
1. 電子信息類考試大綱
中共和縣縣委組織部 和縣人社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