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委組織部機關選調公告
來源:南海先鋒網
2017-05-24 16:16:13
2017年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相關規定,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部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主任科員(含)以下職位10名。
二、選調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本省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現任鄉科級正職(含)以下職務。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熱愛組織工作,信念堅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潔,遵紀守法。
2、具有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身份2年以上(含2年),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層工作經歷,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本單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或市縣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宣傳發動
在《海南日報》、海南省人民政府網、南海網、南海先鋒網等媒體上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者將報名資料(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上傳至指定郵箱(hnswzzbjgdw@163.com)。經審核通過并參加完第一輪筆試,進入第二輪筆試范圍的考生,第二輪筆試前需提供相關報名資料的原件進行復核。
2、報名時間:自2017年5月31日8:00起至6月6日16:00止。
3、報名需提供材料:(1)報名推薦表,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意(報名推薦表可通過南海先鋒網www.nanhaixf.gov.cn下載);(2)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4)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復印件須加蓋公章;(5)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電子版)。
(三)資格審查
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發放準考證。審查未通過的,以電話方式告知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不低于10∶1方可進行考試,未達到比例,相應減少選調職位數。考生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等的,取消考試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有關當事人嚴肅處分。
(四)筆試
筆試分兩輪。根據第一輪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參加第二輪筆試人數與選調職位數5:1比例確定第二輪筆試人選。
兩輪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五)面試
根據第一、二輪筆試成績各占50%,合成筆試綜合成績。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職位數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當天在考場外圍進行公告。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考察對象與選調職位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按照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由省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到考察對象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工作經歷等情況。
(七)會議研究決定與公示
綜合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由部務會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南海先鋒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八)任職試用
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部務會研究決定選調人員的崗位分配。選調人員實行任職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試用期計算為正式調入時間;不合格者,調整回原工作崗位。
咨詢電話:(0898)653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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