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藝術學院招聘公告
內蒙古藝術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本科高等藝術學府,其前身是創建于1957年的內蒙古藝術學校,上世紀80年代成為國家文化部確定的全國重點中專,是自治區培養民族藝術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國家教委批準,成立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2015年4月,教育部批準,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基礎上獨立設置內蒙古藝術學院,屬全日制公辦本科高等學校。學院現有音樂學院、美術系、藝術設計系、舞蹈系、影視戲劇系、文化藝術管理系、新媒體藝術系、公共課教學部等8個教學系部、一所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學院在5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形成了鮮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區特色,特別是在民族藝術傳承與高水平藝術人才培養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被譽為“內蒙古民族藝術人才的搖籃”。
為了滿足學院用人需求,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7]118號)和《關于內蒙古藝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藝術類專業和具有博士學位教學科研崗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批復》(內人社辦發[2017]161號)相關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
2017年計劃招聘藝術類專業和具有博士學位教學科研崗位工作人員15人。詳見《2017年度內蒙古藝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一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包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
5. 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時間以實際報名之日為準);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體以《崗位需求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以《崗位需求表》為準。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政府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并在禁考期線內的人員
8.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藝術學院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zp.imac.edu.cn/)。
應聘人員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至5月30日下午17:00。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下)。否則,不予資格審查。
3.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單位、崗位)。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應聘人員應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應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應聘人員須用身份證(或護照)報名。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計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審查
1.由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抽調專人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建立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誰審查,誰負責。
2.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核或聘用的,即時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在報名提交成功2天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于報名截止時間2天后在報名網站公布。
4.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提前在報名網站上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按照學院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6.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身份證(或護照);
(2)本、碩、博學歷、學位證(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學歷驗證),并提交學歷驗證報告;
(3)個人簡歷及崗位報名所需的其他佐證材料;
(4)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學生證和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8.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須于2017年6月8日(暫定)在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并查詢自己的專業技能展示及試講時間安排(2017年6月10日-11日),如不能按時參加考核,請及時與我處取得聯系(聯系電話:0471-4973115、聯系人:呂老師)。
9.招聘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及崗位具體需求等方面的問題,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三)開考比例
鑒于藝術類專業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將不設置開考比例,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全部進入專業技能展示及試講環節。
四、招聘程序
(一)考核時間為3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所有應聘人員按照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準時到達候考室(遲到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首先進行身份核對(應聘人員務必攜帶有效的身份證或護照原件)。
(三)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組織考生在侯考室進行抽簽,確定考核的先后順序,并向考生宣讀《考場紀律》。
(四)專業技能展示及試講分兩部分完成(允許應聘者根據應聘崗位的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專業技能展示與試講的先后順序)。
1.專業技能展示: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專業進行技能展示(不指定展示作品),時間:10分鐘;
2.專業課試講: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專業自行安排試講內容,時間:20分鐘。
(五)每位應聘人員的考核結束后由考官對照《內蒙古藝術學院公開招聘評分表》(評分表中只體現應聘人員的出場順序號,沒有應聘人員姓名等相關信息),逐項進行打分,然后由計分員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計算出考生的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宣布成績。
(六)主考官宣布成績后,考生在引導員的帶領下,立即離開考場。
(七)實際到場參加考核的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考核成績須達到學院事先設定的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八)應聘“蒙漢兼通”崗位人員,專業技能展示環節及試講環節必須使用蒙漢兩種語言作答(應聘人員可結合自身情況自由選擇每個環節的語言使用,但必須分別用蒙、漢雙語作答)。
(九)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不參加統一的招聘考核,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單獨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十)應聘人員成績將于6月13日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成績計算及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確定
(一)由于本次招聘不設筆試環節,故取消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加分政策。
(二)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的,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三)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經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到自治區人社廳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
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學院組織實施。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學院確定。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一)學院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用人單位要在報名網站上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示結束后,報自治區人社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2017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學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和監督
(一)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及學院紀委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三)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應聘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471-6944911
內蒙古藝術學院 0471-4973115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另行通知,請予關注。
(四)本公告由內蒙古藝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一:《2017年度內蒙古藝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