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滁州鳳陽縣招聘行政執法協管人員10人公告
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鳳陽縣板橋鎮人民政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人員。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及數量
行政執法協管人員: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
二、 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男性,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身高170厘米以上,身體健康。
3、女性,20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身高158厘米以上,身體健康。
4、退伍軍人優先,應聘人員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相應能力,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三、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公告
(二)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從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報名地點:板橋鎮鳳寧產業園(硅工業園)管委會二樓215室
聯系電話:0550-7166110、15715502468(龐承軍)
2、報考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聘用崗位要求的退伍證等相關證書和資料,以上報名的各項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人員須填寫“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兩張。
4、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三)面試和體檢
應聘人員需參加板橋鎮政府組織的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板橋鎮政府另行通知。按照應聘崗位和面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1、考核工作由板橋鎮政府負責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考試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2、根據考生面試成績與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3、面試和體檢后,出現人選缺額的,在應聘人員中等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核工作結束后,從面試、體檢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為三年。聘用期滿,考核達標,可續簽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 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工資2400元/月(基本工資1800元、績效工資600元),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社會保險。每年根據履職和考核情況,工作滿三年以后每兩年遞增月工資100元。被聘用人員與正式工作人員享受同等節假日休息待遇。
板橋鎮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