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招聘簡章(15人)
根據醫院備案制人數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和《關于2017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字〔2017〕3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17年公開招聘備案制特需崗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應聘高級崗位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7年 5 月 19日之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19日之后出生);
(五)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7年5月19日前取得);
(六)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以及有不良行醫記錄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
(七)有非法行醫記錄的,不得報考。
(八)在編在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人事代理人員等應聘的,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信函;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符合上述情況的考生須在報名期間將證明交醫院人力資源部審核。不按上述要求辦理或提交虛假信息資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提交報名材料審核確認、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7年5月19日—5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
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人力資源部(棗莊市市中區匯泉東路6號)
3、需提供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單位留存):
(1)《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3)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7年5月19日為截止日期;
(4)臨床專業應聘人員須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崗位所需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報名資格審核
醫院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審核通過人員名單、繳費和領取《面試通知單》等具體事宜將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統一在醫院網站(http://www.zzsley.com/)公布。
五、考試
招聘高級崗位和急需緊缺的中級崗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如同一崗位出現應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采取加試辦法。面試成績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網站另行通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六、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主要考察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醫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前,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將在醫院網站上發布體檢公告,告知體檢有關事項,并進行全程監督。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原則上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人員遞補
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從進入同一崗位參加面試并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上報市衛計委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市衛計委統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并憑此辦理相關錄用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合格的當月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續。
咨詢電話:0632-8076115
監督電話:0632-3317249
附件1: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附件2: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棗莊市精神衛生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