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55人公告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
2、上海生源2017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專或本科學歷;
5、198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7、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記錄。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55名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崗位工作人員的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簡章》)。從5月9日開始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繳費時間為2017年5月11日10時至5月16日17時。報名、繳費網址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
2、本次招考設2個崗位,請考生根據自身情況,認真研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后做好填報。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必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17年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發現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6月15日10時至17時從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本次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2017年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崗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
(二)考試時間定于2017年6月17日。
(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各崗位考試合格分數線原則上按照招聘人數的1:3比例確定。考生可于2017年7月14日10時以后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查詢成績。
(五)考試成績合格者,在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再進入面試。面試時間暫定7月下旬,面試公告將在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官方網站(http://sh-immigration.gov.cn)發布,同時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招聘簡章》規定的證件。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
(七)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四、體檢與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由市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體檢,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合格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依次確定考察對象,實行等額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shrc.com.cn)公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指定派遣機構按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崗位上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文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詢
具體崗位薪酬詳見《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簡章》,招聘政策和考務咨詢詳見《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32511386、32511390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534-6
監督電話: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
3.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法院系統輔助文員、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考試考務問答
4.2017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人員、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法院系統輔助文員、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大綱
上海市公務員局
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