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水利廳部分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5-08 16:57:49
浙江省水利廳關于部分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水利廳部分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招聘單位及需求計劃
此次招聘的省水利廳所屬事業單位共8家。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12個崗位15人。
招聘單位情況、崗位名稱、人數和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對象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等規定,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餐飲服務與指導崗位”列為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
該崗位招聘對象范圍限定為持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浙江省各地戶籍人員或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畢業生。
殘疾類別: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視力殘疾。
殘疾等級:聽力殘疾為佩戴助聽器或安裝人工耳蝸能夠達到體檢標準者,肢體殘疾限四級,其他為三、四級殘疾。
2、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質量與安全監督崗(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畢業生招聘,同期留學歸國人員視同對待。
3、其他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7年7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進行把握,以招聘單位審核結果為準。
有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報考崗位,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核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核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但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對相應殘疾項目及等級只做復核,不列入認定范圍。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崗位由招聘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可聘數及招聘人員具體情況,根據本單位聘任辦法進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應聘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的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應在 “其他情況”欄目里完整、準確地填寫殘疾證號、類別、等級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信息。
2、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一般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為2倍,部分其他崗位為3倍,具體見招聘計劃表),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報名人員免于繳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質量與安全監督崗(一)、質量與安全監督崗(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其他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內。
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寧紹管理處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B類)》(占筆試成績40%);《水利專業題》(占筆試成績60%)。其中水利專業題內容包括水利有關新形勢和新任務、水利有關法律法規、水利基礎知識等。
其他單位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類)》(占筆試成績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6月23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一般按1:5(部分崗位為1:3,具體見招聘計劃表)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在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職業資格條件的,審驗相關證書。取得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供招聘單位參考。
應聘人員提供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崗位認知程度、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
除殘疾人就業專設崗位外,其他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入選。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將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發布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
2、浙江水利網(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開招聘”),發布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以及浙江省水電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發展規劃研究中心、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浙江省水資源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監測中心)4家單位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3、浙江省河道管理總站錢塘江管理局網(http://www.zjriver.com/web/,“信息公開/公示公告/招考信息”),
發布招聘公告以及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寧紹管理處擬聘用人員公示以及上述兩家單位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4、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網站(http://hr.zjtongji.edu.cn:8080/zpNew,公開招聘公告欄);
發布招聘公告以及本單位相關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公示和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5、浙江省浙東引水管理局網(http://www.zjewda.com/,“人事人才/招聘信息”), 發布招聘公告以及本單位相關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公示和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水利廳直屬機關紀委:0571-87886170;
2、浙江省水利廳人事教育處:0571-8782662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
1、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0571-83518937;
2、浙江省浙東引水管理局:0571-86799263;
3、浙江省水電管理中心:0571-87826540;
4、浙江省水利發展規劃研究中心:0571-85302138;
5、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中心: 0571-88216320;
6、浙江省水資源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監測中心):0571-87803523;
7、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處、浙江省錢塘江管理局寧紹管理處:0571-86526016。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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