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德江縣事業單位招聘85人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城鄉公益事業繁榮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黔黨發〔2009〕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貴州省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辦法》(黔府發〔2014〕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中共德江縣委、德江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5名。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本次招聘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招聘辦”),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制定招聘計劃和招聘簡章、發布招聘信息、網上注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5名。其中:綜合類25名(含鄉鎮20名),教育類40名(鄉鎮、村幼兒園教師),醫護類20名(鄉鎮衛生院)。具體招聘單位、職位條件詳見《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1)。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2017年畢業定向到具體單位的委培生、定向生)。鄉鎮、村幼兒教師職位的學歷放寬到中專(中職)。
2.選派到德江縣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三支一扶”計劃、“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以上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3.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德部隊隨軍家屬(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
4.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德江縣擔任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任職滿一屆至今仍在任,且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的德江戶籍人員(簡稱“村干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德,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5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村干部”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4.本縣戶籍條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屬于德江縣戶籍登記管理機構進行管理且戶籍仍在德江的人員;本縣生源指原為德江縣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異地學習、工作的人員。
5.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條件:截止2017年5月8日累計服務滿2周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人員。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條件:一是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二是截止2017年5月8日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辦理了隨軍手續的駐德江縣人武部、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等駐德部隊現役軍人配偶。
7.定向招聘“村干部”條件:德江縣除青龍、玉水街道所屬社區以外的其他村(社區)的村干部。
8.符合《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1)職位資格條件,其專業類條件以《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類對照明細表》 (附件2) 為準。
9.具有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委培生,截止2017年5月8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人員。
3.截止2017年5月8日前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的。
4. 曾被開除公職、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仍在影響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簡章和相關信息是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發布。網址:www.dejiang.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程序。
本次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查采取網上注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步驟如下:
第一步 新增注冊報名。
通過網上注冊報名網址進入系統登錄界面,點擊【新增報名】按鈕,進入信息錄入界面,按要求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并保存,即完成新增注冊報名(這時系統會自動提供一個報名編碼用于下次登錄使用)。
第二步 登錄并提交報名信息。
通過網上注冊報名網址進入系統登錄界面,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報名編碼”,進入信息錄入界面,按要求上傳照片、選擇報考崗位,校對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審查】按鈕確認提交報名信息。提交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并交費。
(二) 網上注冊報名。
1.網上注冊報名時間:2017年5月8日零點至5月10日17:00
2.網上注冊報名網址:http://www.dejiang.gov.cn/wsbm.htm
未按本規定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逾期報名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新增注冊報名。
(三)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對象:經網上注冊報名并提交審查的人員。
2.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未按本規定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受理。
3.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德江縣教育局(地址:德江縣青龍街道迎賓路,俗稱“三十二米大街”)。
4.現場資格審查及所需提供的資料。
經網上注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考職位有要求或需要提供證明的,所持相關證明均需蓋有出具證明單位(學校、部隊)公章及出具證明經辦人員簽名。
(1)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須提供經網上注冊報名打印的《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要求用A4紙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內容要完整、照片、字跡要清晰)。
(2)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標準證件彩色照片3張(要求提供的紙質照片要與網上注冊的數碼照片相同)。
(4)往屆畢業生須持《畢業證書》(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須提供《學位證書》);屬2017年畢業的應屆生因學校原因未及時發放畢業證的,可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報名。
(5)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須持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報考職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就讀學校高中(初中)《畢業證書》或證明。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持《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項目辦)出具的證明(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考核結果、現實表現情況、是否受過紀律處分等內容)。
(7)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
(8)隨軍家屬須持結婚證、配偶所在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有關文件和審批表。
(9)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須持鄉(鎮)黨委的任命文件,村(農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當選證,同時須出具本鄉(鎮)黨委同意報考和任職時間證明(鄉鎮黨委書記簽字)。
(10)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其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及當地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若報考人員(或代報人) 隱瞞身份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11)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有關規定和要求。
1.考生須認真研讀本次招聘簡章,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本次招聘對象和條件,選擇一個符合自己報考條件的職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2.考生現場提供的報名資料要與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一致。若提供的資料和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不符、不實,錯漏、照片不清晰等原因導致報名及資格審查延誤、失敗或影響其聘用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出現前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行為。
3.考生首次網上注冊報名時,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報名編碼,該編碼是考生再次登錄系統查詢審查結果、修改信息、打印報名表、打印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請考生牢記,避免報名及資格審查延誤。網上注冊報名時,每一個身份證號碼只能注冊一個職位,不能重復使用,注冊后,該身份證號碼將不能被修改;若因身份證號碼填錯而不能修改的,考生可用其正確的身份證號碼重新注冊報名。
4.本次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名成功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比例。對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本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該職位招聘計劃數是否調減、取消。若職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其該職位報名成功的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改報或因聯系不上的視為自愿放棄。
5.本次招聘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辦”指派專職人員負責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綜合類的資格審查、教育局負責教育類的資格審查、衛計局負責醫護類的資格審查)。現場報名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設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上簽“合格”并署名,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通過。審查通過的,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若確因報名信息誤填錯漏,經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可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結束前,登錄報名系統,按審查要求修正報名信息,再次提交審查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6.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期間,若出現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誤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經請示“縣招聘辦”核實后,視其情況取消報名資格。若出現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誤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
7.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8. 經網上注冊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合格并繳納考試考務費的,方為報名成功。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將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報名及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公布無疑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報名繳費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每人須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繳費。繳費時間、地點與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相同,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在公布報名及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前,考生因職位取消或自愿放棄等有要求退費的,經“縣招聘辦”研究同意,可予以退費,名單一經公布,將不再受理退費。
八、加分政策
加分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確認加分的方式進行。加分審查時間、地點與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相同,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并不予受理。加分審查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由專職審查人簽名確認。
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并繳費,且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內提交統一格式的《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載使用A4紙打印)和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且經筆試前公示無異議的,將在筆試成績(折算前)中加3分。對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加一次分,不得累計加分。具體加分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員的子女。
2.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
3.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考生。
4.截止2016年1月1日,屬我縣農村獨生子女畢業生持《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德江縣衛計局出具的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及出具證明經辦人員簽名)。
5.截止2016年1月1日,屬我縣父母均為農民的農村二女結扎戶子女畢業生持父母的《絕育手術證明》和德江縣衛計局出具的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及出具證明經辦人員簽名)。
6.根據《銅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銅仁市鄉村幼兒園建設兩年行動計劃(2014-2015)的通知》(銅府發〔2014〕12號)精神,對招募到德江縣服務的鄉村幼教志愿者,服務期滿一年以上,經團縣委、縣教育局考核合格,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考生(由德江團縣委和縣教育局出具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及出具證明經辦人員簽名)。
九、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采取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
1. 筆試內容。
綜合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醫護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護公共基礎知識》;教育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學前幼兒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招聘職位相應知識。
2.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
考生于2017年5月31日—6月2日登錄網上注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時間及要求。
筆試開考時間為2017年6月3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考場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必須持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含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筆試,提供其他證件(證明)一律無效。
(二)面試。
1.從筆試實考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按照實際招聘職位人數與實考考生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同一職位考生成績排名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實際招聘職位人數與實考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職位考生全部進入面試,但其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 + 面試成績×40%
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
十、體檢
從面試實考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實際招聘職位人數等額(1:1)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筆試成績(折算前,不含加分)仍相同的,則另作筆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
體檢參照貴州省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體檢由“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
在職考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實績考察;未就業畢業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考察不合格,并取消其聘用資格:
(一)思想政治素質不高,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本次招聘對象、條件的,以及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和要求的;
(四)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
(五)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名時未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屬于隱瞞其身份騙取應聘資格的;
(六)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人事部6號令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七)經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為不能聘用的。
十二、選崗
報考招聘職位為“選崗職位”(職位代碼為:A08、A09、B01、B02、B03、B04、C01、C02)的考生,需在選崗環節進行選崗確認最終的聘用(工作)崗位,具體選崗職位詳見《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職位與選崗職位對應表》(附件1-2)。選崗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
(一)選崗對象。
經考察合格的選崗職位考生為選崗對象。
(二)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選崗程序及要求。
1.同職位選崗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實際招聘職位人數等額依次選崗,綜合成績排名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折算前,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優先選崗,筆試成績(折算前,不含加分) 仍并列的,即現場抽簽決定優先選崗。
2.選崗人員須持面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由考生本人選崗。如本人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前來的,須提前告之“縣招聘辦”并由本人寫出委托書,由被委托人為其代選崗。被委托人須持考生面試準考證、考生委托書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參加選崗。
3.崗位一經選定,不準更改與調換(須回避崗位除外)。
4.選崗時應遵循回避原則(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考生,不得選擇該單位負責人員的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不按時到場參加選崗的,順延由到場的下一位選崗對象優先選崗。因本人遲到錯過選崗位次的,依次最后排序選崗。沒有按時參加選崗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補選。
6.選崗結果結束后,將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選崗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十三、公示招聘結果
經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并選崗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德江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四、聘用審批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由聘用單位或主管部門填報《聘用審批表》,并附相關佐證材料,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再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擬聘用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十五、工作紀律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二)本招聘簡章由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2017年德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6—8523073 德江縣人社局錄用調配科
監督電話:0856—8532126 德江縣監察局
0856—8523007 德江縣人社局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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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