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六安舒城縣縣級公立醫院招聘140人公告
為滿足我縣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2017年我縣縣級公立醫院繼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醫護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㈠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㈡堅持嚴格標準,規范操作;
㈢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舒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舒城縣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中共舒城縣紀委、舒城縣監察局監督。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相關信息都將陸續通過舒城縣衛計委網(wjw.shucheng.gov.cn)和舒城縣人社局網(rsj.shucheng.gov.cn)向社會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聘計劃及對象
招聘計劃共140名。其中,舒城縣人民醫院90名,舒城縣中醫院50名。具體崗位、計劃及報考條件等詳見《2017年舒城縣縣級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醫護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㈠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⒎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崗位要求畢業滿2年須取得相應專業執業資格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⒉現役軍人;
⒊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⒋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⒌法律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㈠報名
⒈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1日至5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報名地點: 舒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六樓會議室(舒城縣城關鎮花橋路與古城北路交叉路口)。
2.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⑴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資格考試合格證。
⑵《舒城縣公立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應出具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須經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證明式樣見附件3)。
⑷符合享受筆試加分政策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②“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④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服務期限須為2年以上)原件及其復印件。
⒊報名有關要求
⑴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⑵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應按每人45元的標準繳納筆試費用。在報名期間內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報考,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并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⑶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⒋開考比例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于崗位被取消后3日內到舒城縣衛計委改報其他崗位或領取已繳納的筆試費用。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少數緊缺專業崗位,經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
㈡筆試
⒈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或專業知識,詳見《2017年舒城縣縣級公立醫院招聘醫護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20分。
《綜合應用能力》命題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2015年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臨床醫學、中醫學、會計學、建筑學等4門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命題參考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試卷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構成。
⒉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于2017年6月1日、2日正常辦公時間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舒城縣衛計委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⒊政策加分
筆試結束后,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通過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將予筆試成績增加2分。
⒋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含加分)。筆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㈢面試
⒈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思維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滿分為100分。
⒉面試人選
依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筆試成績同分的,以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2:1比例(招聘計劃數為20名以上的崗位按1.5: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同分且試卷主觀題得分也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⒊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為確保招聘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對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
⒋考試成績合成
《綜合應用能力》(專業知識)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專業知識)成績÷1.2×0.6+面試成績×0.4,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㈣體檢
依據各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先后以筆試成績、筆試試卷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社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要求,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㈤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舒城縣衛計委和招聘醫院對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㈥遞補
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所致崗位招聘缺額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㈦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
㈧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醫院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聘聘期3年,其中試用期1年),確立人事關系,報舒城縣人社局備案。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資格等證件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受聘人員不入編、不納入財政供給,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現行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執行。聘用醫院予以購買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充分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權,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進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及相關人員等將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它事宜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舒城縣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21212(舒城縣衛計委)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紀委、監察局)
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舒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舒城縣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