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市盤龍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一、盤龍區慨況
盤龍區是昆明市轄區之一,因盤龍江自北向南縱貫全境而得名,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古代文化。全區共轄10個街道辦事處,2009年托管滇源和阿子營 2街道辦事處,管理面積886.9平方公里。全區常住人口 809881人(含滇源和阿子營街道),為加快全區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充實我區人才隊伍,2017年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2名。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2名,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及《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登陸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http://www.ynpta.net)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可以通過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km.gov.cn)、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http://www.ynpta.net)及昆明市盤龍區政府門戶網站“昆明盤龍”(pl.km.gov.cn)了解報考相關公告。
2.報名時間
報名分為報名期(2017年5月15日00:00至5月19 日24:00)和查詢期(2017年5月20日00:00至5月21日24:00)兩個階段。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報名期(即2017年5月15日00:00至5月19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可在查詢期(即2017年5月20日00:00至5月21 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繳費。
注意:報名期可以進行報名、報名信息修改(含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信息修改)、提交審核、繳費。查詢期不再接受新的報名,但在報名期已填寫過報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審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審核,但請注意僅有一次機會,如果審核未通過將不能再進行修改;已通過審核未繳費的考生在此期間可通過支付寶繳費。
3.報名流程
報名主要流程有:登錄、注冊、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審核、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準考證打印等。
(1)登錄
登錄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http://www.ynpta.net)。
(2)注冊
之前已在該網站注冊個人用戶的考生請直接登錄;之前未注冊的考生,請先點擊首頁上的“新用戶注冊”,然后自編用戶名和密碼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即登錄(請妥善保存用戶名和密碼)。
(3)填寫報名信息
點擊首頁上的“網上報名”連接,打開當前正在報名的考試項目目錄,點擊要報考的考試名稱,即可進入報名頁面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在填寫報名信息前請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報名須知》,按報名信息要求填寫各項信息,并選擇報考崗位(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最后保存數據,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報名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且要求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4)提交審核
考生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近期清晰的免冠電子照后提交審核,報考信息一旦提交審核,將不可修改,所以請在提交審核前認真檢查報名信息的正確性。
(5)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方式進行,計算機系統將根據報考者所填報名信息逐項對照崗位要求,以判斷報考者是否符合報名條件。
資格初審工作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的專業進行。即其中“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專業需求”中所列出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和具體專業名稱完全匹配(即字面內容完全一致)時才能通過資格初審。若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或取得國(境)外學歷的“專業需求”為報考崗位“專業需求”的相關專業,可向報考單位申請對報名資格進行人工審核;如果考生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向報考單位申請對報名資格進行人工審核。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計算機自動審核的,一般報名當天即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特殊情況要1至2個工作日查詢到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與報考單位聯系。
如在報考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該考生應聘資格。
報名資格人工審核(或報名咨詢)聯系方式:詳見《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聯系人及電話”。
(6)繳費
考試報名采取網上繳費方式。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可通過支付寶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報名成功;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在報名期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然后重新提交審核。報名結束(即查詢期結束)仍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根據省物價局和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規定,報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每人繳納筆試考試費50元;進入面試人員每人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現場資格復審時收取。
繳費時間:繳費與報名在同一時段進行,請報考人員按以上規定合理安排繳費時間。
繳費流程: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點擊“通過支付寶交考試費”按鈕,進入支付寶頁面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后,支付寶頁面上會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從支付寶頁面再跳轉回考生報名信息頁面上后報名狀態會顯示為“報名成功”。
若因網絡及支付系統延遲等因素導致繳費系統確認滯后,最遲在24小時內完成系統確認,如果繳費成功但24小時后,報名狀態仍為未繳費時,請及時通過網站在線留言聯系網站管理員進行人工對賬。
(7)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并報考崗位正常開考的考生于2017年5月31日00:00至筆試考試開考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2.每個報名人員限報盤龍區2017年所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單位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考試資格。
3.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具體事項以相關公告為準。
4.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5.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并保持通信暢通。在招聘過程中如因電話號碼變更或填寫錯誤等情況,無法聯系考生,相應后果由本人承擔。
6.報名期可以進行新報名、提交審核、繳費。查詢期不再接受新的報名,但在報名期已報名的考生可以提交審核,但請注意只有一次機會,如果審核未通過將不能再進行修改;已通過審核的考生在此期間仍可通過支付寶繳費。
7.報考者咨詢報名、考試等相關招聘事宜請在工作日咨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主要內容詳見《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筆試時間:2017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在《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計劃招聘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無法聯系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的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方式、所需材料、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資格復審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共同負責。
(2)通過資格復審考生每人繳納面試考試費50元,于現場資格復審時收取。
(3)“專業要求”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4)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資格復審方式:由本人持筆試準考證(原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6)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聯系人及電話”。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者報名時提交信息與現場資格復審信息不一致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若準考證遺失,可以在資格復審前一天至資格復審當天,上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1)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就業推薦表上的專業須與報考崗位專業需求一致)、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若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暫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并簽署書面承諾書,承諾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到期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在職人員(除事業單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鄉鎮干部按干管權限須同時提供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未就業人員及往屆未就業畢業生報考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材料,如《就業失業登記證》、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等;
(4)特崗教師、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提供相關聘用合同和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應屆畢業生不能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未就業證明;
(6)《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自行下載后,本人親筆簽署,不得涂改,字跡清晰);
(7)《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4,自行下載后,本人親筆簽署,不得涂改,字跡清晰);
(8)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9)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注明姓名、報考崗位代碼);
(10)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詳見《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中的“其它招聘條件”。
(三)面試
1.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參加面試。若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進入面試人員須經資格復審合格。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面試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2.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于面試名單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報考單位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
3.面試方式、內容詳見《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4.面試事宜,請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府門戶網站“昆明盤龍”網查看面試公告。
(四)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按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以在面試前一天至面試當天開考前上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2.考生參加考試前須仔細閱讀考場紀律要求,并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3.參加筆試時,考生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考生超過筆試考試開始時間30分鐘未到達考場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參加面試時,考生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報到,在指定地點集中抽取面試順序號,按照工作人員要求在相應候考室候考,考試結束后按照要求離開考點。
5.參加考試前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注意飲食,保持良好的心態,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考試。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察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教育系統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40%、除教育系統外的其它事業單位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府門戶網站“昆明盤龍”公示5個工作日。
(二)面試總分100分,教育系統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60%;除教育系統外的其它事業單位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或40%+面試成績×50%或6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面試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府門戶網站“昆明盤龍”公示5個工作日。如果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下一階段。
七、考察、體檢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考察和體檢環節。
(二)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
(三)體檢工作由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有關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
(四)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對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府門戶網站“昆明盤龍”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辦理聘用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體檢階段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人選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察、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簡章由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盤龍區監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1-65614685
4. 昆明市盤龍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5. 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昆明市盤龍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