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鹽城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187名教師公告
來源: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5-03 15:18:19
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經東臺市人民政府批準和鹽城市人社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187人。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條件
1.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2.報名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無不良行為記錄;
③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④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具體資格條件
具體報考職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詳見《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6日—12日(節假日正常報名)。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東臺市教育局。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僅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考幼教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須明確報考職位類別A崗或B崗),填寫《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1份);
對教師資格證書不作要求的職位不需提交此項材料;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不需提供此項材料;大學專科學歷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者不需提交學位證書);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同時提交經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2017屆畢業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往屆畢業生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已在市內外單位就業,《報到證》已上繳相關單位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⑥《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負責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核工作。所有招聘職位均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經鹽城市人社局核準后,降低該職位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招聘計劃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3.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7年5月18日—19日憑報考者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東臺市教育局領取筆試準考證。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考人員筆試費每人100元,于領取準考證時繳納。
4.對教師資格證書不作要求的職位,應聘者須在被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的合格成績相加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在東臺人社網或東臺教育網查詢筆試成績和排名。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招聘職位實際招聘計劃數不超過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跟進)。招聘職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要求請關注東臺人社網、東臺教育網,或關注“東臺教育”微信公眾號),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東臺教育網上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棄權出現的空缺,在應聘同職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形式及要求
面試由東臺市教育局、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面試內容為業務素質及專業技能考核。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采用微型課、技能考核等形式。
美術、體育、音樂、幼教學科面試形式為微型課和技能考核,其中,美術學科技能考核為繪畫;體育學科技能考核為球類、田徑、體操等項目;音樂學科和幼教學科技能考核為彈唱和舞蹈,彈唱為指定曲目,舞蹈自備曲目(自帶伴奏U盤)。美術、體育、音樂學科微型課時間10分鐘,技能考核5分鐘,合計15分鐘;幼教學科微型課時間5分鐘,技能考核5分鐘,合計10分鐘。
除美術、體育、音樂、幼教外其余學科面試形式為微型課,微型課時間10分鐘。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本次面試收取面試考生面試費每人100元,于資格復審時繳納。
四、聘用辦法
1.體檢、政審。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職位實際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政審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加試決出,加試形式另行公布。體檢執行《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政審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遇有體檢、政審不合格情況的,按職位在考試合格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依次遞補。
2.選崗。選崗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到東臺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通過者,參加選崗;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崗資格。遇有被取消選崗資格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放棄選崗出現空缺崗位時,按職位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一次性遞補,對遞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政審。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選崗按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選崗。選崗前公布具體選崗辦法和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東臺人社網、東臺教育網及“東臺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個工作日。
3.聘用。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后,由用人單位(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及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簽訂聘用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東臺市從教服務期未滿5年申請辦理調出、辭職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招聘政策咨詢
東臺市人社局和東臺市教育局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咨詢電話:0515-85100511、85212617。 聯系人:史小軍、趙培成。
六、招聘工作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15-8522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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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臺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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