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霸州市發展改革局招聘5人公告
來源:霸州就業網
2017-04-13 15:13:26
霸州市2017年公開招聘發展改革局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此次公開招聘“霸州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5名,其中:熱能與動力工程專業3名、經濟學門類和管理學門類相關專業1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1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或生源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發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7年4月10日至16日)
招聘信息于報名前在霸州電視臺、霸州就業網、廊坊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霸州分區)向社會公開發布7天,招聘信息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2017年4月17日至21日)
1、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特別緊缺專業經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達不到比例要求,則縮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名地點:霸州市第一中學階梯教室。
2、資格審查
報名時考生須持以下證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頁、畢業證(以上證明材料需另提供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檔案人事關系未在霸州市的考生及霸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填寫《考生人事關系及檔案信息確認表》,同時,檔案人事關系未在霸州市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檔案。
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審查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4月27日中午12點前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三)筆試(2017年4月29日)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考試內容為與所報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占比約70%,經濟和管理學門類相關專業采用統一試卷,命題方向側重于經濟學相關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占比約30%,含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知識),不同崗位采取不同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面試(2017年5月9日)
根據筆試成績,按與其所報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進入面試階段。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儀態儀表、語言表達、應變能力、京津冀協同發展相關知識、國家產業政策、鋼鐵去產能工作政策及思路等,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評委7人,其中外聘專家4人。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生總成績構成比例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并列的(總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者,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優先聘用,同等條件的進行加試。
(六)考察(2017年5月11日)
以招聘崗位與考生1:1的比例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分向低分遞補。
(七)體檢(2017年5月13日)
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對通過考察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分向低分遞補。
(八)公示(2017年5月15日至23日)
招聘結果在霸州就業網、廊坊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霸州分區)和市人社局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被舉報有違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問題的考生,一經查證,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納入我市全額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詢電話:0316—7865093,監督舉報電話:0316—728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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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霸州市2017年公開招聘發展改革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考生人事關系及檔案信息確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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