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招聘公告
福建省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隸屬于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有關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及現場檢查業務。現因工作需要,擬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員1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首次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三)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階段均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各階段所學專業相關或相近,報考人員應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四)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20日
2.應聘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或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按照以下要求將報名材料報送福建省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辦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琴亭路33號省工會大廈七樓702室,郵 編:350003),外地考生如無法按期送達材料,請聯系我中心辦公室(電 話:0591-87725652),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應聘報名表(見附表,應貼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
(2)本、碩、博各階段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或掃描件,應屆博士生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或掃描件;
(3)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獲獎證書等能反映自己學習成績、工作能力、綜合素質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4.應聘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或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對報名者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
面試考核前將進行資格復審,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交面試考核用的學術報告。
(三)考核辦法
按照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規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確定人選。考核采取面試考核和政審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面試考核(學術報告、現場提問):每位應聘人員學術報告(PPT)時間不超過15分鐘,主題結合各自專業、研究方向。提問時間不超過25分鐘。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人員,需在體檢前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
2.政審考核:對擬聘用人員,由省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組織政審考核。
擬聘人選與省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簽訂服務承諾書,承諾聘用后在中心服務年限不低于五年。
(具體事項將采用短信平臺或通過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
(四)體檢
擬聘人選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順序依次遞補。
(五)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經公示(在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核準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執行工資待遇。如擬聘人員為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等高層次人才,應按規定報批后辦理聘用核準手續。
四、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下,由省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具體組織實施,省局機關紀委和省局人教處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54083(省局機關紀委),0591-87846592(省局人事教育處)。
福建省食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