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涼山州縣鄉林業事業單位招聘61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和《涼山州脫貧攻堅“123”林業技術人才培養計劃實施方案》,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縣鄉林業技術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基層林業技術工作人員61人。其中縣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3人,鄉鎮38人,詳見《涼山州2017年考核招聘縣鄉林業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詳見《一覽表》。
(二)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 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 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以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等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 在編在職人員(4月10日及以后辦理辭職、辭聘、解聘手續的均屬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縣級及以下單位還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5. 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加分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4月10日。尚未取得畢業證、學歷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 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4.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 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6. 現役軍人。
7.補考科目超過三科的。
8.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1.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至5月3日。
2. 報名地點:
四川農業大學第五教學樓205室(聯系人陳老師,電話:18683585585);
西南林業大學新校區經管樓115(聯系人傅老師,電話:15925117092);
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一樓招聘大廳(聯系人劉老師,電話:13883569813)。
西昌市健康路涼山州林業局一樓人事科(聯系人宋平,電話:2193246)
3. 報名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涼山州2017年考核招聘縣鄉林業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下載并打印),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畢業證、學歷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憑發證單位的證明進行資格復審,但證明材料中所列內容必須包含報考崗位需審核的內容;
(4)戶籍證明原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和復印件各1份;
(5)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屬縣、鄉級單位的還需縣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7)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由涼山州林業局對考生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招聘職位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整個招聘工作中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或報考者提供虛假信息、瞞報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招聘資格。
四、面試
面試由涼山州林業局負責組織,考試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一)發放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7年5月17日-5月19日在涼山州林業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2017年5月20日,地點西昌。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加分
涼山籍考生在面試成績中加1分,
(四)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公布。
(五)最低分數線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并列的則加試(以下遞補程序均按此進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等另行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考生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須經本次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若無遞補人員則不再遞補。
六、考核
各縣(市)林業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須經本次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若無遞補人員則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涼山州林業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研究確定,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原工作單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等出現的空缺,經本次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若無遞補人員則不進行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各縣(市)林業局收集整理相關材料,交各縣(市)人社局審核后,報涼山州林業局匯總,涼山州人社局按規定進行核準。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請嚴格遵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本次招聘的資格復審、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都在州林業局網站(http://lyj.lsz.gov.cn/)上公示、通知。報考者應及時、主動到本次招考信息發布網站上查詢或與州林業局聯系了解招聘信息及進程,因不及時、主動查詢招聘信息造成損失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十、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未盡事宜由涼山州林業工作人員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確定。
咨詢電話:
涼山州林業局人事科:0834-2163897。
舉報電話:
涼山州林業局監察室:0834-2161456;
附件:
1.涼山州2017年考核招聘縣鄉林業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涼山州林業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