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申報
來源:寧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17-03-29 14:33:58
原標題:寧德市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申報
3月28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寧德市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申報相關工作已啟動。
據了解,市機關事業單位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申報對象為:2007年6月30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已經按照工傷發生時的有關政策規定被確定為工傷的自收自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0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已經按照工傷發生時的有關政策規定被確定為工傷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已經按照工傷發生時的有關政策規定被確定為工傷的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
關于相關待遇的享受,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2017年12月31日之前申報老工傷資格確認,經審核符合老工傷人員待遇項目的,從2016年1月起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關待遇。2017年12月31日之后申報老工傷資格確認,經審核符合老工傷人員待遇項目的,從被確認為老工傷人員的次月起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上述待遇已經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不再重復享受,在所在單位停止支付相關待遇后,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016年1月1日前各項待遇不予以追補。
各參保單位負責本單位老工傷人員材料的初審,并按規定提供材料向單位參保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h(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上報設區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后,將符合條件的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經資格確認的老工傷人員待遇項目由單位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支付。(張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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