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招聘檢察輔助人員30人公告
來源:電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10 13:52:57
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區政府一屆四十八次常務會議紀要》(電府常紀〔2016〕17號)的文件精神,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檢察輔助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招聘檢察輔助人員。
二、招聘崗位。電白區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30名。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分配,聽從指揮;
2、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以上人員,專業不限;
3、年齡要求為18-28周歲(1988年3月20日至1999年3月19日期間出生);
4、品行良好,無刑事犯罪和被開除公職記錄;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參加過邪教非法組織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檢察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每人每月工資2500元,社會保險按相關政策購買,工資由區財政核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步驟進行。
六、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報名地點:電白區人民檢察院二樓。
2、報名需提供資料:《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招聘檢察輔助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可下載或到報名現場領取)、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大一寸彩色相片2張。
(二)資格審查
1、電白區人民檢察院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給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給準考證。
2、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3、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4月11-12日;領取準考證地點:電白區人民檢察院605室。
七、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電腦技能測試、面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電腦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一)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
(二)技能測試。主要是電腦基本技能操作測試。
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劃定。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在筆試、技能測試合格成績中,按兩項總分從高至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由區人民檢察院、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各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分數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本次體檢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通用標準進行。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劃生育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檔案資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經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在區人社局和區檢察院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一、簽訂勞動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本次考試成績保留一年內有效,受聘人員在一年內經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辭職產生的空缺崗位,區檢察院可以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補充人員。
十二、崗前培訓
被聘用工作人員由用人單位進行崗前培訓。
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
電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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