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招考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3-01 15:31:05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2017年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正處級工資規范事業單位。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考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考職位、人數
此次公開招考職位2個,招考人數3人(詳見附件1)。
二、 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和其它不良記錄;
(二)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截至報名日,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四)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和協調溝通能力,有合作精神,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
(五)身體健康;
(六)招考職位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非北京生源須符合進京審批條件;
(七)招考職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于截至報名當日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考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3月8—9日(共兩天)(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地點:北京市西城區槐柏樹街2號市府大樓3號樓4層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信息中心。
報名要求:請考生按規定的時間攜帶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現場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網上下載并填寫完成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2);
2.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3.學歷及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7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生證、由校級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
5.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筆試與面試
1.筆試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筆試。筆試實行百分制,地點另行通知,詳細情況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1)筆試考試科目:《公共基本能力測試(管理崗)》。
(2)考試日期:2016年3月18日(星期六)9:00—11:30,150分鐘。
2.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
(三)組織考察與體檢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6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市政府法制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進行體檢并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及錄用
經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四、需說明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考全過程,報名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用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考工作結束,報考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社會人員在報考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錄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擬錄用人員須協助招考單位及時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聯系人:朱 華 聯系電話:8801168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址:www.bjfzb.gov.cn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7年2月2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