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文化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市文化委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擬通過考核的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本次共有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重慶紅巖聯線文化發展管理中心、重慶市文化遺產研究院等3個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4名。具體招聘崗位和崗位要求條件詳見《重慶市文化委員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
3、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5日;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采取專業知識測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
時間: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地點:重慶市渝中區人民路236號;聯系人:李俊;聯系電話:63679226;
2. 重慶紅巖聯線文化發展管理中心
時間: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地點:重慶市渝中區紅巖村52號;聯系人:楊樺樺、何彥虹;聯系電話:023-63699853;
3. 重慶市文化遺產研究院
時間: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地點:重慶市渝中區枇杷山正街72號;聯系人:沈修;聯系電話:63524307。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表(附件2、A4紙打印)、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填寫)(附件3、A4紙打印)和1寸登記照3張等相關材料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查
重慶市文化委員會干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參加考核。
(三)考核
由重慶市文化委員會干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成立專家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以專業知識測試加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分值為10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考核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核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由市文委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比例確定。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機構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受檢人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當日復檢項目除外),經重慶市文化委員會干部人事處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確定考察對象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
(六)組織考察
由重慶市文化委員會干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文化委員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重慶市文化委員會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引進的人員,應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其他
本簡章由重慶市文化委員會負責解釋。聯系人:吳春林,聯系方式:重慶市文化委員會干部人事處,聯系電話: 023-67705205。
附件1:重慶市文化委員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重慶市文化委員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重慶市文化委員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