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招聘警輔45人公告
來源: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2-22 14:46:18
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經區管委會批準同意,大亞灣區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和報考條件
(一)公開招聘45名男性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從事協助交通管理等工作。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齡18—30周歲(1986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退伍軍人放寬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綜合能力和電腦操作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色弱、明顯紋身,裸眼視力1.0以上)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及持有機動車駕駛證(C1、E以上)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計劃生育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開招聘的輔警不納入編制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資待遇年薪54000元(含社保、醫保、公積金等,節假日補貼、年終獎、績效工資等),包食宿,服裝由公安局統一發放。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接受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方法步驟實施。
(一)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1日至3月14日十個工作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為:澳頭安惠大道13號(大亞灣區公安局2號辦公樓5樓政工室,聯系電話:0752-5385051)。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惠州大亞灣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原件2份(見附件二,網上自行下載,A4紙正反頁打印,填好的電子版文件同時發送至互聯網郵箱:dywzgs@126.com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畢業證書、戶口簿、計生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張。
(二)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體能測試10%+面試成績×3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時間和有關安排將在區管委會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上述網站公布。
2、體能測試。按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行,體能測試不達標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根據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該科總分60%的,或體能測試不達標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每名面試人選的面試時間一般為15分鐘。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區公安局政工室)。招聘單位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有關安排在體能測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區管委會區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單科成績低于該科總分60%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體檢結束后,由區公安局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考察。考察中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的不進行替補。
(四)公示與聘用。
1.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區管委會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3.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為取得報考資格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區公安局、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385051(區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0752-5385081(區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
0752-5562858(區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大亞灣區公安局
2017年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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