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公務員職業規范
來源: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
2017-02-08 15:25:07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職業規范:中央八項規定
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
一、八項規定的提出
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開會議確定,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分析研究2013年經濟工作。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二、背景介紹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在北京召開會議,會議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作風如何,對黨風政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具有重要影響。抓作風建設,首先要從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以良好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真正贏得群眾信任和擁護。要下大決心改進作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對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黨的十八大有明確部署,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強調“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下決心改進文風會風,著力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優良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政風民風”。
會議一致同意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三、中央八項規定的具體內容
第一,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4] 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5]
第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第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第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第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第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第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第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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