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韶關曲江區人民檢察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17人公告
來源:韶關市曲江區門戶網
2017-02-08 14:38:45
曲江區人民檢察院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因司法體制改革和工作需要,根據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粵政發[2015]10號)文件規定,經韶關市曲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參照公務員招考及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辦法,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服務年限
招聘人數17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清正廉潔,恪守職業道德。
2.大專以上學歷。在同等條件下,法律、計算機、中文類專業優先。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4.有相應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5.年滿18周歲以上,本科31周歲以下(1986年2月7日以后出生);專科30周歲以下(1987年2月7日以后出生)。
6.限韶關市戶籍人口。
7.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5. 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書記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提交材料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檢察院政工科(韶關市曲江區獅巖路8號)。電話0751-6839198。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在報名表右上角粘貼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張,另交備用照片1張。
4.報名須提交材料:(1)報名表原件(見附件,需自行打印填寫并帶到報名處); (2)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其它證件原件、復印件(學位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
(二) 考試安排
1.打字測試。打字測試為電腦中文聽打錄入,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確率。測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 寫作。測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3. 面試。根據打字測試及寫作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打字測試成績×20%+寫作成績×2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考察
1.體檢。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有無不得招錄為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主要審查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檢察院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檢察院院提出,投訴電話:0751-6839198。
四、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福利待遇
薪酬標準按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同級公務員70%保障(含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出差補助等按有關規定執行。今后根據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情況,按照規定晉升級別檔次。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咨詢電話:0751—6839198。
附件:
2、報名表
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檢察院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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