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445名公告
來源:南海教育信息網
2017-01-22 17:09:45
2017-2018學年度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公告
為規范我區教師招聘,做好2017—2018年學年度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原則
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的原則;堅持以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評價標準的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南海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監督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報名、初試階段的指導和監督,復試階段的組織落實,向招聘單位推薦擬聘人員,負責教師招聘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鎮(街道)教育局和區直學校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制定并落實本單位招聘工作的初試方案。
(三)成立各鎮(街道)教師招聘工作監督小組,成員由鎮(街道)紀監和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監督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三、招聘計劃
2017—2018學年度我區教育系統計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445名,其中區直高中、體校共15名,職業學校16名,初中小學414名。詳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
(五)身體健康;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7—2018學年度南海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對象和條件》(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南海教育信息網及南海人才信息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考生在南海教育信息網“教師招聘專欄”中的“教師招聘系統”報名,并按招聘單位(指鎮街道教育局和區直學校,下同)的要求提交報考紙質材料。每名考生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三)資格審查、公布初試名單、公布初試方案
招聘單位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制定初試方案,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初試人員名單及初試方案均在南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四)初試
由招聘單位組織。初試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推薦參加復試。
招聘單位根據各學科崗位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復試人員。推薦復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為3:1,其中中職學校專業課推薦復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不低于2:1;特殊教育、校醫和會計崗位推薦復試人數不限比例。
(五)公布進入復試名單
復試人員名單在南海教育信息網公布。
(六)復試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以閉卷筆試形式進行。普通學科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本文化素養、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中職學校專業課崗位筆試內容為職業學校教師素養、學科專業建設、校企合作、學生德育、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校園文化建設等;校醫崗位筆試內容為傳染病學、診斷學、青少年兒童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知識、現場急救知識、兒童少年衛生學等;學校會計崗位筆試內容為會計專業通識和事業單位會計業務專業知識等。
(七)確定總成績及體檢人選
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占50%和復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分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合格線為60分。按照同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考生的初試成績高低來決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試成績高者,名次排前。復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八)體檢
以《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為標準,統一安排體檢。因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南海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或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招聘教師實行聘用制和試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招錄人員具有我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根據事業單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對本次招錄人員統一實行聘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轉正后,按照我區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從事教學崗位但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在聘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試用考察制
由區教育局和所在鎮(街道)教育局、區直學校組成考察小組,對試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繼續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除2017年應屆畢業生外,其余考生需在體檢時提供學歷認證,請提前做好準備。
(二)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三)年齡、年限計算截止時限均為2017年9月1日。
(四)凡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南海區教育系統在編(含試用期)教職員不得報考。
(六)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七)資料審查時發現填報資料不實的,或在招聘考試中作弊的,取消應聘資格,并在網上公布。
(八)招聘考試結束后,若發現受聘人員有嚴重違紀或造假行為的,一旦發現即時解聘或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如違約不按期到崗,3年內不得報考我區公辦教師。
(十)試用期開始后,受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統一管理。
咨詢電話:0757-86335435,0757-86286126
監督投訴電話:0757-86286512
本方案解釋權屬南海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