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航海學院招聘教師和輔導員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01-06 16:49:10
廣州航海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公告
我校是一所直屬廣東省教育廳領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華南地區唯一一所獨立建制的航海高等院校。經過多年建設和發展的積淀,學校現已發展成為立足華南,面向全國,以工科為主,航海類專業為特色,經、管、文等學科兼容的高等院校。學校擁有世界先進的大型海船操縱模擬實訓室,國內先進的輪機模擬器實訓室、自動化機艙模擬實訓室等專業實訓室和專門訓練設施。學校設有海運學院、輪機工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港口與航運管理學院、航務工程學院、航運經貿學院、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外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基礎部(社科部)、公共體育教學部、創新創業學院等十三個教學單位。目前學校全日制學生13000多人。為了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和輔導員隊伍建設,現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名、12名專職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社會人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屆應屆畢業生及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廣州市遷入戶口有關規定。
7 . 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薪酬待遇按國家及學校政策規定執行.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月15日止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方式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工作證明(由所在學校學生管理職能部門提供的專職輔導員或學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身份證等掃描件一并打包發到郵箱:gzhhrsc@163.com,郵件主題請按“崗位代碼+姓名+性別+專業”的格式。(注:發郵件后收到我校郵箱自動回復為報名成功)。報名材料原件于筆試當天或者我校校園網通知的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進行復核。
(三)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門戶網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廣州航海學院門戶網站主頁(http://www.gzhmt.edu.cn)的“人才招聘”專欄,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名單將在廣州航海學院門戶網站主頁的“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報名時的同一張照片),連同個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作為參加筆試(試講)、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
五、考試
輔導員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教師崗位考試采取試講+面試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試講)
通過筆試的方式考核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專業及公共知識。
通過試講的方式考核應聘教師崗位人員專業及教學能力。
筆試(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試講)成績和面試名單于考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州航海學院門戶網站主頁的“人才招聘”專欄公布成績。
(二)面試
按招聘崗位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之比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試講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廣州航海學院主頁的“人才招聘”專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通知辦理錄用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7年1月9日。
(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三)關于遞補的說明。
因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學校有權考慮是否遞補,如遞補須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2081021 18925079892邵老師(廣州航海學院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2082358(廣州航海學院紀委監察處)
廣州航海學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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