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青島膠州市招聘聘用制教師300人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5]4號)文件要求以及山東省和青島市有關規定,2017年膠州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300人(詳見《2017年膠州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膠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膠州市聘用制教師、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一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 9:00—1月16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7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1月12日11:00—1月1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期間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其中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請于2017年1月20日09:00—11:30到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膠州市北京路2號-膠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西樓1317房間)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高層次、緊缺、基層服務急需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z12333.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成績表、學校出具的專業和學歷證明(師范類考生還需出具師范類證明)、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就業報到證、二代身份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中,屬無業人員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部分崗位要求具有資格證書的,資格證書須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招聘崗位計劃數2.5或3.5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5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其中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為正式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其他人員為資格審查遞補人員。正式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在資格審查遞補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及資格審查遞補具體時間、地點將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發布。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采用省統一招聘筆試試卷,筆試科目為教育類。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下午14:00—16:30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招聘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二)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模擬講課、答辯、專業技能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或崗位技能水平及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面試方案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面試成績于本場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績核算
本簡章所有招聘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體檢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其中,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如考察前不能提交同意應聘證明,則取消考察資格。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不合格。
凡考生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將記入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數據庫。
六、公示和聘用
經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應聘人員所應聘的崗位,對合并招聘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應聘人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如出現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若筆試成績相同,則采取抽簽的辦法決定選崗順序)。考生因懷孕等原因不能按體檢要求完成體檢的,延期公示、聘用。招聘學校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聘用制教師與在編教師實行統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資發放標準和支付渠道等參照事業單位在編教師執行。
2、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取消或核減計劃、現場資格審查事宜、進入面試及遞補人員名單、面試事宜、考察體檢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jz12333.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予以公布。
4、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認定:往屆畢業生以學歷證書為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成績表和學校出具的專業和學歷證明為準。
5、招聘過程中若有違規作弊行為,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后發現考生隱瞞病史的、不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查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7、聘用人員需在膠州市教育系統服務滿5年,簽訂服務協議。
8、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咨詢電話:
0532-82288275、13235324668
膠州市教育體育局政工科電話:0532-82233977
監督電話:0532-82288273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撥打以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