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戲劇學院招聘公告
上海戲劇學院創建于1945年,是中國最重要的高等藝術院校之一。現因工作需要,結合學院編制和崗位設置要求,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政策要求,貫徹“公開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序號
|
招聘部門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1
|
舞蹈學院
|
《當代舞蹈藝術研究》專職編輯
|
1
|
2
|
中國民族民間舞教師
|
1
|
|
3
|
芭蕾舞教師
|
1
|
|
4
|
中國古典舞教師
|
2
|
二、招聘崗位說明及招聘對象條件
(一)招聘崗位說明
1、專任教師: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
2、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學校各項教學輔助工作。
(二)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人員的整體素質須符合學校的定位與戰略發展要求;
3、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技能等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注: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5日。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應聘人員可登錄上海戲劇學院招聘系統http://zp.sta.edu.cn/zpsys ,在網上完成個人注冊后,可直接選擇崗位應聘。報名截止時間: 2017年1月15日。
2、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信息進行篩選和資格審查,經審核后的應聘人員信息遞交用人部門。
3、考核
用人部門組織應聘人員的初試,初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試內容與方式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人事處對通過部門初試的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后,提交校教職工招聘綜合小組對其進行綜合考核。
4、體檢
通過綜合面試的人員,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面試、體檢等結果,經校領導研究決定,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名單在二十一世紀人才網和校內網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七天,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委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1-62483251
聯系人:曹老師
上海戲劇學院招聘系統http://zp.sta.edu.cn/zpsys
上海戲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