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招聘公告
來源:河北人社網
2016-12-26 15:09:14
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2016年擬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是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6年經省編委辦批準(冀機編辦控字〔2006〕234號),其主要職責是承擔援外醫療隊出國培訓和衛生系統干部職工培訓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單位招聘方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6年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擬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23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6年12月23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受理。
(1)報名時間、地點: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不接收報名。報名地點: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302房間(河北省石家莊市廣源路2號)。
(2)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填寫《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由原單位開具加蓋公章,注明工作時限)等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資格審查及繳費。由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或由用人單位進行電話通知。
(4)準考證發放: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由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選,電話通知。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進行測試。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地點張貼。
4.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說明
凡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招聘考試紀律的,或不能提供相關證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0311-85233688(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點擊下載:
河北省衛生援外培訓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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