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黃山學院引進人才73人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的戰略定位,加強應用型師資隊伍建設,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2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事業單位進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69號)等相關文件及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學校“十三五”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應用型師資隊伍建設工程”和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需求等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計劃引進、注重質量的原則
各招聘單位應在學校下達的計劃數額內開展招聘,年度進人計劃一經學校批準,不得增加與變更。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引進人才,以人才質量為重,尤其要想方設法引進高學歷、高職稱的高水平人才和具有相關行業、企業背景的應用型人才。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紀委全程參與招聘考核監督工作,各招聘單位應嚴格按照流程開展招聘考核,公開、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應聘人員,優先錄用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發展潛力大的優秀人才。
(三)堅持擴大宣傳、主動出擊的原則
各招聘單位應結合學校創建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的目標,加大人才引進宣傳力度,拓寬宣傳渠道,主動走出校門,加強與社會有關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聯系,切實提高人才引進成效。
(四)堅持目標管理、強化責任的原則
各招聘單位要強化計劃的申報與落實,避免出現計劃批準后不積極落實的現象。進人計劃一經批準,招聘單位須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努力提高引進計劃完成率。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與良好的品行。
(二)業務條件
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和技能條件,能夠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任務。鼓勵具有相關行業或企業工作經驗者應聘專職教師崗位。
(三)學歷條件
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起點學歷原則上應為全日制本科。
(四)年齡條件
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應聘專職教師崗位且具有兩年以上相關行業、企業工作經驗的聘用人員年齡經學校批準可放寬至35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職稱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級學科帶頭人、教授等高層次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學校急需引進的緊缺專業教師經學校研究批準后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健康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本職工作,符合體檢標準(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試行)》和規程等有關文件執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2、未按規定時間、程序等要求來校報到者或來校報到時與原單位勞動關系(含有關協議)尚未終止、解除者;
3、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
4、應聘教師崗位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不符合申請高校教師資格條件或來校兩年內未獲得高校教師資格證者;
5、經公示條件不合格或在應聘、面試、體檢、測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6、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可通過電子郵件(具體聯系方式附后)發送簡歷等材料報名,簡歷內須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經歷、工作實踐經歷、業績成果概況、家庭婚姻情況等基本信息。
(二)廣泛收集和及時處理應聘信息
在學校招聘宣傳的基礎上,各招聘單位要積極收集985、211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對口學科專業的畢業生信息,多向選擇所需人才,直接對接相關高校及科研院所學科專業畢業生;要安排專人做好應聘人員信息的梳理和分析工作(包括通過現場和網絡投遞的簡歷材料),招聘郵箱須及時整理,做好應聘材料留存,確保郵箱查收郵件及時通暢。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人事處與各招聘單位負責完成。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及招聘條件認真遴選擬考核人員,填寫《黃山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表》(在人事處網頁服務指南“下載專區”欄下載,所有符合條件人員均須通知其參加考核),報人事處審核同意后制定考核方案。應聘同一專業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擬通知參加考核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少量緊缺專業碩士或博士、教授崗位如達不到3:1,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可組織考核。
(四)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通知
1、考核方案
各招聘單位根據專業、崗位等特點制定考核方案,并將考核方案于考核工作實施前7個工作日上交人事處、監察審計處(紀委辦公室)審核。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成績計算方式、擬通知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等內容,考核方案模版可在人事處網站下載。
2、考核方式
考核由筆試(可增加技能測試等考核環節)、綜合面試(可增加試講、說課等考核環節)兩個模塊組成。教學人員招聘綜合面試模塊須進行試講,試講后立即進行面試。緊缺專業博士、教授招聘筆試模塊考核內容可進行簡化。
2、考核時間
各崗位招聘考核須集中進行,具體考核時間由招聘單位和人事處共同研究確定。首次考核的時間為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首次考核如未完成招聘計劃,招聘單位須按程序繼續組織招聘。
3、考核通知
專業測試實施方案經學校批準后,人事處負責以郵件或電話的方式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參加考核,將考核方式、時間、地點、內容范圍等相關內容告知應聘人員。
(五)考核的組織實施
1、筆試
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筆試、閱卷、評分。筆試試題由人事處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命制。學校紀委負責相關監督、保密工作。筆試監考人員每個考場2人;閱卷、評分人員須2人以上,并在答卷上簽名。
2、綜合面試
(1)考核專家組
綜合面試須設立考核專家組(成員7人以上),考核組設組長和副組長各1人,組長由人事處領導擔任、副組長由招聘單位領導擔任,成員由校內專家、校外專家、招聘單位領導、人事處領導等人員組成(教學人員招聘須邀請教務處領導參加,其中校外專家原則上須達到考核專家人數的一半)。考核組專家由人事處與招聘單位研究確定。
(2)考核方式
綜合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綜合素質。應聘人員綜合面試順序根據抽簽決定。綜合面試成績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應現場告知應聘人員。
4、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根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兩個模塊合成確定,各項考核成績均為百分制,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如筆試模塊增設技能測試等其它考核環節,則筆試成績占50%,其它考核環節占50%,合成得出筆試總成績。如綜合面試模塊增設試講等其它考核環節,其它考核環節須在面試前一并進行,不再單獨劃分比例測算成績,綜合面試總成績由考核專家結合面試與其它考核環節情況一并給出。根據崗位特點,經學校批準,可在制定考核方案時調整上述成績合成計算比例。
5、成績提交
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提出考核及聘用意見,按要求填寫《黃山學院人員聘用考核表》、《黃山學院人員聘用考核成績表》(人事處網站下載)。招聘單位須在考核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所有筆試、試講等考核材料、《黃山學院人員聘用考核表》(來校參加考核人員1人1份)、《黃山學院人員聘用考核成績表》報送至人事處。
6、注意事項
(1)考核工作紀委工作人員須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招聘工作中,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按規定回避。
(2)考核實施前招聘單位須對考核組成員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保密、紀律教育,以規范操作程序,提高測試水平,增強公正性。
(六)確定擬聘人選
人事處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等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經學校黨委會研究審定。
(七)體檢、心理測試及考察
體檢、心理測試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人事處通知擬聘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在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須參加心理測試。在接到體檢通知未及時按要求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或心理測試結果為不合格的,學校可取消其擬聘資格,根據缺額,經學校批準后可參照考核最終成績、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及體檢情況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內容主要是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填寫《黃山學院人才引進綜合考察表》(人事處網站下載),報送至人事處。
(八)公示
人事處將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人事處或者紀委投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處理。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及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簽約聘用
學校與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心理測試合格的擬聘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合同,具體視情況而定),擬聘人員三周內未及時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或合同),學校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引進人才實行聘用制,教授、博士、碩士副教授等緊缺人才納入編內引進計劃聘用,其他人員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屬編內引進計劃的聘用人員經安徽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后予以編內聘用,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教授、博士、碩士副教授聘用合同期限(服務期限)為十年,碩士聘用合同期限(服務期限)為五年。人事代理聘用人員首聘期限(服務期限)為三年(輔導員為四年)。對以上人員均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四、引進待遇
(一)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級“百〈千〉人計劃”人選,皖江學者,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等省級重要人才平臺入選者;國家“973”計劃課題、國家“863”計劃重大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負責人,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三)或二等獎(第一),獲得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成果獎一等獎(前三)或二等獎(第一),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獲得國家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前五)或一等獎(前三)或二等獎(第一),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前二)或二等獎(第一)等高層次人才,學校為其申報安徽省高校領軍人才引進計劃項目,待遇面議。
(二)省部級學科帶頭人及海外高層次人才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6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15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6萬元,理工科8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海外高層次人才的界定由學校參照國人部發〔2005〕2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1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8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3萬元,理工科4萬元;
4、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四)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員)
1、緊缺專業(建筑學、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鄉規劃與設計、園林、計算機、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旅游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會計學/審計學、企業管理、數量經濟學、統計學、設計藝術學、音樂與舞蹈學、學前教育、廣播電視藝術學、播音主持等學科專業):
①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10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②安家費7萬元;
③科研啟動經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④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2、相對緊缺專業(化學工程與工藝、數學、馬克思主義哲學、英語、其它經管類、其他理工學類等學科專業):
①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9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②安家費5萬元;
③科研啟動經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④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3、其它專業:
①安家費5萬元;
②科研啟動經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③配備工作電腦一臺。
(五)引進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學術骨干津貼
引進的省部級學科帶頭人及海外高層次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享受學術骨干津貼300-1800元/月,具體參照《黃山學院學術骨干選拔實施辦法(修訂)》等有關規定執行。
2、引進的教授(正高)、緊缺專業及相對緊缺專業博士等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學校安排工作
①根據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條件與省廳、學校有關政策等情況,按編內、人事代理、編外勞動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層次人才調離學校時,其配偶須同時調離;
②引進的人才來校后,以黃山學院為主持單位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及以上,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通過,其配偶可以一類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③屬學校引進或培養的二級以上教授、省部級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經學校研究通過,可納入編內引進計劃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計限1人,本科及以上學歷)工作,經安徽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后予以編內聘用(如未批準則按一類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安排住房相關事宜
①對于引進的教授、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積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具體根據房源情況確定),實際住房面積超出贈送面積部分按校內超面積價格購買。
②在如學校安排住房需要裝修或學校暫無法提供合適房源,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安排過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正高)或副教授(副高)、相關專業博士后出站人員享受贈送住房面積在原定基礎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擬聘博士最高學歷畢業專業與計劃需求專業名稱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檔次執行。
6、如果夫妻雙方同時引進的,安家費按兩人中個人就高發放,不重復計發,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科研啟動費可分別計發,科研啟動費發放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執行;所有引進人才安家費為稅前收入,一次性發放,經主管部門批復予以聘用、雙方簽訂聘用合同后發放。安家費發放、住房辦證等相關稅費由本人承擔。
7、屬學校重點發展專業或科研業績成果突出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經學校批準可適當提高引進待遇,特需崗位可按年薪制、項目工資制等方式兌現待遇。
8、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屬于黃山市急需緊缺專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等,可根據《中共黃山市委黃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黃字〔2015〕1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享受黃山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政策待遇。
(六)碩士副高人員(緊缺專業)
1、安排小高層新住房一套(享受贈送面積為70平方米),在學校工作滿10年后房屋產權歸其個人所有。
2、安家費2萬元;
3、科研啟動經費:文科2萬元,理工科3萬元;
4、參照《黃山學院學術骨干選拔辦法(修訂)》等有關規定評定享受學術骨干津貼。
(七)碩士畢業生
部分緊缺專業碩士納入編內聘用,具體見《黃山學院2017年度人才引進計劃表》。其他人員原則上以一類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一類人事代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住房公積金參照學校在編在崗同級同類人員標準執行。學校根據有關政策,為人事代理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學校視房源情況安排住房,房租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它事項
(一)我校2017年度人才引進計劃正待審批,為提高人才引進工作效率,將我校人才引進工作實施方案與人才引進計劃予以先行公布,主管部門審批后如有調整,則另行通知。
(二)工作調動人員考核及聘用參照《關于省直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補充通知》(皖人社秘〔2014〕314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三)其它未盡事項參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29號)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六、聯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西海路39號黃山學院人事處
郵編:245041
人才招聘電話:0559-2546066(劉鵬)
0559-2546556(程莉萍)
紀委監督電話:0559-2546599
招聘網址:http://rsc.hsu.edu.cn
應聘郵箱: hsursc@126.com
七、本實施方案由黃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